蚌埠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设置市政府应急管理办公室(市政府总值班室)的通知
(蚌政办秘〔2007〕30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应急管理工作,全面履行政府职能,根据《蚌埠市人民政府关于实施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的决定》(蚌政〔2006〕28号)和市编委《关于设立市政府应急管理办公室(市政府总值班室)的通知》(蚌编〔2007〕5号),设置市政府应急管理办公室(市政府总值班室),设在市政府办公室,承担市政府应急管理的日常工作和市政府总值班工作,履行值守应急、信息汇总和综合协调职能,发挥运转枢纽作用。市政府应急管理办公室(市政府总值班室)的主要职责是:
一、承担市政府总值班工作,负责办理向市政府报送的紧急重要事项,处理政务值班电话、传真等文电,办理县、区政府和市政府部门、单位主要负责人请假手续,保证市政府与各县、区政府和市政府各部门、单位联络畅通,指导全市政府系统值班工作。
二、负责接收和处理各类重大事件、事故、社情等动态信息,掌握和报告市内外相关重大情况和动态,提出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处置意见。
三、负责办理市政府有关决定事项,督促落实市政府领导有关批示、指示,承办市政府应急管理专题会议、活动和文电等工作。
四、负责协调、督促和检查各县、区政府和市政府各部门、单位应急管理工作,协调和组织有关方面研究、提出市应急管理的政策和规划建议。
五、负责组织编制市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和审核专项应急预案,协调和指导应急预案体系和应急体制、机制、法制建设,组织、实施和管理市应急管理重点建设项目,指导各县、区政府和市政府有关部门应急体系、应急信息平台建设等工作。
六、协助市政府领导处置突发公共事件,协调和指导重大和较大突发公共事件的预防预警、应急演练、应急处置、调查评估、信息发布、应急保障和抢险救援等工作。
七、承担市长热线电话工作,负责受理群众来电投诉、意见、建议、咨询、求助等,征集和办理人民建议,交办、转办、督办受理事项和反馈办理情况,协调、指导和检查全市政府系统热线电话工作,承办省长热线电话办公室转交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