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蚌埠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五一节期间放假和做好值班工作的通知

蚌埠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五一节期间放假和做好值班工作的通知
(蚌政办秘〔2007〕38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单位:
  根据市政府办公室《关于2007年部分节假日安排的通知》(蚌政办秘〔2006〕81号),今年“五一”节放假7天,即5月1日至7日。其中:5月1日、2日、3日为法定假日,将4月28日(星期六)、29日(星期日)公休日分别调至5月4日、7日,5日(星期六)、6日(星期日)照常公休。4月28日、29日上班。
  节日期间,各地、各部门要妥善安排好值守应急工作,做好应对各类突发公共事件的预案;要坚持领导带班,确保值班系统24小时联络畅通;遇有紧急重大突发事件,要在及时妥善处置的同时,立即报告市政府总值班室。各县、区政府和市政府各部门、单位的主要负责人离开蚌埠,要提前办理请假手续。
  各地、各部门节日期间值班安排、联系电话、传真电话和带班领导名单,请于4月27日前书面报送市政府总值班室(联系电话:3123333,传真:31235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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