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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国土资源厅关于分解落实为民办实事工作的通知

浙江省国土资源厅关于分解落实为民办实事工作的通知
(浙土资办〔2007〕9号)


厅机关有关处(室、局):

  1月10日,王厅长在全省市、县(市、区)国土资源局长会议上提出:“今年,要把建设“1211”工程、适度提高征地补偿标准、搞好20个县小流域泥石流地质灾害调查评价、完成100个废弃矿山生态环境治理、落实5万人下山脱贫和地质灾害避险搬迁安置用地、抓好仙居县上张乡结对扶贫等六项工作,作为为民办实事的载体认真抓好,并研究建立长效机制。”为切实做好为民办实事工作,现将上述六项工作分解落实到分管的厅领导和有关处室:

  1、建设“1211”工程。由张延华副厅长牵头,耕保处负责;

  2、适度提高征地补偿标准。由张延华副厅长牵头,耕保处负责;

  3、搞好20个县小流域泥石流地质灾害调查评价。由华宣奎副厅长牵头,地环处负责;

  4、完成100个废弃矿山生态环境治理。由潘圣明副厅长牵头,开发处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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