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制度完善,管理有力。各级国土资源部门及国土资源所都制定了执法监察各项规章制度,做到工作职责明确,内部管理规范,巡查工作基本到位。有些地方还把国土资源执法监察巡查工作列入年度目标管理考核内容,与奖金挂钩。富阳市国土资源局制定了《执法监察工作考核评比办法》和《执法监察考核细则》;诸暨市国土资源局制定了《监察、信访月考核细则》和《岗位目标责任制考核办法》;海盐县国土资源局制定了《执法监察动态巡查责任制管理办法》,开展科、所行政执法责任制考核。
3、依法办案,程序合法。各地国土资源部门基本上都能够做到严格按法律程序办案,对发现的国土资源违法行为,基本能做到及时立案,及时处理。温州市国土资源局龙湾分局和金华市国土资源局开发区分局办案质量较高,从抽查的案卷来看,能做到案件事实清楚,适用法律准确,办案程序合法,材料较为齐全。
4、发挥基层国土资源所作用,巡查基本到位。基层国土资源所位于国土资源管理工作的第一线。各地都建立了执法监察动态巡查工作责任制,把巡查工作责任制落实到监察中队和国土资源所,做到职责明确。德清县国土资源局为全县11个国土资源所配备了巡查车辆,把全县划分为东、西、中三个片区,成立了3个监察中队,进一步加大了执法监察巡查力度。慈溪市国土资源局与当地乡、镇政府密切配合,乡、镇政府积极支持和保障巡查工作的经费,建立了5个国土资源执法监察中队,配备了巡查车辆,加大了国土资源执法监察力度。
三、存在的主要问题
巡查中也发现各地执法监察工作存在以下几方面的问题:
1、部分地方执法监察力量薄弱。有的县国土资源局监察科和监察大队实际在岗仅2人,执法力量和执法装备明显不足,很大程度上影响了执法监察工作的开展。
2、部分地方违法用地巡查不到位,制止不得力。从巡查情况看,绝大部分地方都不同程度地存在违法用地现象。部分地方巡查不到位,制止不得力,特别是春节、国庆等节假日期间,执法人员巡查工作有所放松,村民个人突击违法建房的情况较为普遍,使一些违法用地没有及时发现和制止,导致违法用地成为既成事实,提高了执法成本和难度。
3、办案质量有待进一步提高。从抽查的案卷材料来看,少数地区存在办案不够规范的情况。案件卷宗没有现场勘测照片,对非法占地的地类没有区分,是否符合规划没有载明,已经建有建筑物的没有现场照片等。有的地方对没收的建筑物及其它设施的作价返还随意性较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