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国土资源厅关于2006年全省国土资源执法监察动态巡查情况的通报
(浙土资办〔2007〕15号)
各市、县(市、区)国土资源局:
为了认真贯彻执行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加强土地调控,严格土地管理的重大决策部署,巩固土地市场和矿产资源秩序治理整顿成果。省厅按照“预防为主,预防与查处相结合”的工作方针,对全省11个市开展了国土资源执法监察动态巡查。经厅领导同意,现将2006年全省国土资源执法监察动态巡查情况通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2006年,省国土资源厅执法监察局和监察总队对全省11个市及富阳市、慈溪市、龙湾区、德清县、海盐县、诸暨市、常山县、青田县、仙居县、岱山县、金华市经济技术开发区等11个县(市、区)、开发区进行了执法监察动态巡查。巡查中,随机抽查了上述11个县(市、区)、开发区58个具体建设项目的用地情况、55宗国土资源违法案件的立案查处情况、20个基层国土资源所执法监察动态巡查工作落实情况、46个矿山的矿产资源管理情况。巡查情况以《执法监察动态巡查简报》的形式及时向全省作了通报,并根据《浙江省国土资源执法监察动态巡查考核评分标准(试行)》,进行了考核评分。2006年各市国土资源执法监察动态巡查考核得分情况如下:绍兴市97.5分、杭州市97.2分、舟山市96.5分、丽水市96分、金华市95.5分、嘉兴市95.5分、衢州市95.5分、宁波市95分、温州市93.5分、台州市91.5分、湖州市75.5分。
二、主要经验和做法
从巡查情况看,各地国土资源执法监察工作总体情况较好,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领导重视,责任落实。各级国土资源部门都十分重视国土资源执法监察动态巡查工作,成立了执法监察队伍,绝大部分地方配备了巡查车辆和装备,制订了巡查工作制度,建立巡查责任制,并把巡查工作作为基层国土资源所工作的重要任务。仙居县人民政府还印发了《关于加强土地长效管理的意见》,明确了国土资源部门、建设规划部门以及乡镇、街道加强土地管理的责任和分工,将耕地保护职责履行情况列入乡镇、街道年度工作目标进行考核。常山县乡镇政府重视国土资源执法监察巡查工作,建立了行政村土地管理工作目标考核制度,做到责任到人,对巡查工作不到位、违法行为不制止的,追究村两委会主要领导的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