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国土资源厅关于2006年度各市国土资源局工作目标责任制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结果的通报
(浙土资办〔2007〕20号)
各市国土资源局:
2006年,全省国土资源系统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认真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和国土资源部等一系列文件精神,按照“保护资源、保障发展、节约挖潜、维护权益”的总要求,切实加强土地调控,整顿规范矿产资源开发秩序,努力提高国土资源节约集约利用水平,维护群众的合法权益和社会稳定,努力为我省经济平稳较快发展与和谐社会建设服务,取得了明显的成绩。各市国土资源局紧紧围绕全省国土资源中心工作,认真履行职责,切实加强党风廉政建设,较好地完成了年初与省厅签订的工作目标责任制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各项目标任务,为我省经济社会发展作出了应有的贡献。
根据《浙江省国土资源系统工作目标责任制量化考核办法》和《浙江省国土资源系统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办法》,在各市国土资源局自查自评、厅机关有关处室逐项评分的基础上,厅工作目标责任制考核小组和廉政建设目标责任制考核小组进行了考查、核实,工作目标责任制考核前三名为杭州市国土资源局、湖州市国土资源局、绍兴市国土资源局;党风廉政责任制考核各市国土资源局均合格。
经厅党组会议研究决定:杭州市国土资源局、湖州市国土资源局、绍兴市国土资源局为2006年度工作目标责任制考核优秀单位;宁波市国土资源局、温州市国土资源局、嘉兴市国土资源局、金华市国土资源局、衢州市国土资源局、台州市国土资源局、舟山市国土资源局、丽水市国土资源局为2006年度工作目标责任制考核良好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