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漯河市农业局关于加强中博会食品分会暨漯河第五届中原食品节期间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工作的通知

漯河市农业局关于加强中博会食品分会暨漯河第五届中原食品节期间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工作的通知
(漯农[2007]29号)


各农产品批发市场、农贸市场、超市、宾馆饭店:
  第二届中博会食品分会暨漯河第五届中原食品节即将开幕,为确保节会期间的饮食安全,根据《农产品质量安全法》有关规定及市委、市政府《第二届中国中部投资贸易博览会漯河食品分会暨第五届中原食品节实施方案》〔漯文(2007)18号〕的要求,市农业局决定,在市区各农产品批发市场、农贸市场、超市、宾馆饭店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各农产品批发市场、农贸市场、超市要作好农产品入市前的检测工作,确保销售放心安全的农产品,经检测不合格的农产品必须依法就地销毁,不得上市。
  二、各宾馆饭店等餐饮企业采购的蔬菜、水产品等农产品必须是经过监测合格的产品,不得从流动摊贩上购买未经监测的农产品。
  三、在中博会食品分会暨漯河第五届中原食品节期间,市农业局将组织市农业执法支队、市农产品质检中心、市水产站等单位对各农产品批发市场、农贸市场、超市、宾馆饭店进行抽样监测,上述单位应积极配合监测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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