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溪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公布第七批市级文物保护单位的通知
各自治县、区人民政府,本钢、北钢,市政府有关委办局、直属机构:
市政府批准市文化局确定的牛鼻子遗址等22处文物遗址为第七批市级保护单位,现予公布。保护好历史文物,是保护国家历史文化、加强爱国主义教育的组成部分。市政府希望各县(区)政府和有关部门要进一步明确责任,依法加强管理,认真做好文物保护工作。
二○○七年五月二十三日
本溪市第七批市级文物保护单位
1.牛鼻子遗址位于桓仁满族自治县沙尖子镇闹子沟村,新石器时代及青铜时代遗址。保护范围:以遗址内高压输变电铁塔(渭卧线097号)为基点,东到公路,西到浑江东岸,北500米,南100米以内。
建设控制地带:东、西同保护范围,南、北保护范围外50米。
2.蜂蜜砬子遗址位于本溪满族自治县泉水乡蜂蜜砬子村,青铜时代遗址。保护范围:以遗址中心为基点,东100米,西200米,南、北各500米以内。建设控制地带:同保护范围。
3.王义沟遗址位于桓仁满族自治县北甸子乡北甸子村,青铜时代及战国时期遗址。保护范围:北至富尔江南岸,南至姜大砬子山顶,以王义沟沟底为基线,西200米,东150米以内。
建设控制地带:同保护范围。
4.望江楼积石墓群位于桓仁满族自治县雅河乡南边石哈达村,高句丽早期积石墓群。保护范围:以1号墓中心为基点,北至浑江南岸,南200米,西500米,东250米以内。
建设控制地带:北同保护范围,东、南、西保护范围外100米。
5.雅河流域积石墓葬包括大青沟墓群、弯弯川墓群、联合墓群、雅河墓群、董船营墓群,分别位于桓仁满族自治县普乐堡镇大青沟村、雅河乡弯弯川村、联合村、雅河村、董船营村,均为高句丽早、中期积石墓。
大青沟墓群保护范围:以1号墓中心为基点,北300米,南25米至公路,西50米,东150米以内;建设控制地带:南同保护范围,北、东、西保护范围外50米。
弯弯川墓群保护范围:以4号墓中心为基点,北65米至公路,西、南至雅河水渠,东100米以内。
建设控制地带:保护范围外50米。联合墓群保护范围:以4号墓中心为基点,北150米,南100米,西50米,东300米以内;建设控制地带:保护范围外50米。
雅河墓群保护范围:以13号墓中心为基点,北、东、西各100米,南50米以内;建设控制地带:保护范围外50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