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溪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本溪市换发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本政办发[2005]75号)
各自治县、区人民政府,本钢、北钢,市政府有关委办局、直属机构:
经市政府同意,现将《本溪市换发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工作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二○○五年七月二十二日
本溪市换发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工作实施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2005年4月28日全国集中换发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和省换发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工作电视电话会议工作部署,确保我市换发第二代居民身份证(以下简称二代证)工作顺利实施,根据国务院和省政府有关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目标
自2005年5月到2008年底,全市完成换发二代证工作。具体目标为:完成为年满16周岁以上公民换发二代证工作,二代证持有率力争达到80%以上;二代证在社会上得到广泛应用,尤其是金融、社保、教育、邮政、旅店等部门和单位在办理有关业务时普遍使用读卡机具;全面提升我市居民身份证管理和人口信息管理系统建设水平,使二代证在方便群众、促进信息化建设、提高办事效率、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秩序等方面发挥应有作用。
二、工作安排
(一)准备阶段(2005年5月至10月)。市、县(区)成立领导机构,制定工作方案;市和两县公安机关按规定和实际需要编制预算,同级财政审核并拨付换发二代证工作所需的人口信息管理系统升级改造、户口核对、人像信息采集、验证机具和日常办公等项经费;利用新闻媒体,采取多种形式,广泛开展宣传活动;对全体工作人员进行业务培训,培训工作由市公安局统一组织实施;各有关单位要在2005年10月底前将所需设备上报市公安局,由市公安局、市财政局负责以政府统一招投标形式采购,并安装调试(两县公安局及其派出所所需经费,由本县财政承担);在换发二代证工作启动前,要完成对派出所常住人口信患系统的数据转换和软件升级工作,并按照技术要求,建立市级中心数据库,进一步纠正重错数据,确保各项功能正常运行,另外还要进行数据传输试验,检验系统升级后网络传输的稳定性;由市和县(区)民政部门负责,进一步规范全市路名和门牌号码,同时加快农村地区门牌号码的编制,做到城乡门(楼)牌号码编制到户、规范统一,对无法编制的个别地点,可先编号到户,公安机关凭编号为居民换发二代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