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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乡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新乡市组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实施方案的通知

新乡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新乡市组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实施方案的通知
(新政文[2007]98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各部门:
  《新乡市组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实施方案》已经2007年5月25日市政府第47次常务会议研究,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七年五月三十一日

新乡市组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实施方案

  为规范我市公共资源招投标等各类交易活动,加快建立和完善与市场经济相适应的交易机制,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腐败,根据《招标投标法》、《政府采购法》等法律规定和《新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新乡市推进行政效率提速年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新政办〔2007〕70号)文件精神,借鉴其他省、市做法,市政府决定组建新乡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现制定实施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十六届六中全会建设和谐社会精神为指针,按照转变职能、权责一致、强化服务、改进管理、提高效能的要求,深化公共资源交易体制改革,着力构建统一、开放、透明、高效的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使招投标等各类交易活动“统一进场交易、统一进行管理、统一接受监督”,不断提高政府的社会管理水平和公共服务质量,为交易主体提供公开、公平、公正的交易平台和优质的服务。
  二、总体目标
  按照行政监管职能和市场服务职能分离、管理机构与服务机构分立的要求,整合我市现有的招投标交易机构,建立统一的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实现“一市一场、资源共享、市场运作、集中服务、统一管理、依法监督”,构建公正开放、竞争有序、服务到位、监管有力的公共资源交易管理服务新体系。
  三、基本原则
  (一)管办分离原则。通过组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实现各行政主管部门与招投标等交易机构的职能分离、人员分离、财务分离,从而建立宏观管理、执法监督和市场服务相对独立、相互衔接的交易管理服务体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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