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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新乡市开展创建无传销社区(村)活动方案的通知

  三、工作方法
  在前一时期打击传销专项执法行动的基础上,各县(市)、区选择一至两个社区(村)为试点。通过在社区(村)大力开展“五个一”的工作,即:派发“一张联系卡”、建立“一个信息台”、发放“一封公开信”、签订“一份责任书”、构建“一个监管网”,开展“创建无传销社区(村)”活动。在试点社区(村)建立打击传销长效工作机制的基础上,在全市推广,最终实现社区(村)无传销组织、无传销网络、无传销人员。
  (一)建立打击传销互动机制。以派发“一张联系卡”为内容,建立打击传销的群众、社区、职能部门之间的互动机制。要将派出所、工商所、街道办(乡镇)、社区(村民)委员会的联系方式公布给每个居民,随时保持联系,在社区(村民)委员会实行群防群治群管制度,并设置打击传销举报电话,予以公布。使群众能及时快速反映在日常生活中发现的传销活动,让基层组织迅速掌握辖区内打击传销工作动态,使各基层执法单位能迅速及时出动,把传销消灭在萌芽状态。
  (二)建立打击传销信息机制。要在各社区(村)建立集线索收集和指挥协调为一体的综合“信息台”。把社区(村)内出租屋、宾馆、饭店、公众聚集场所、常住人员、外来人员的基本信息登记造册,使社区(村)内的基本情况直观迅速地反映出来。社区(村)要实现对外来暂住人口的“四知”,即知道是什么人、在干什么活、由什么资金来源、主要有什么活动。让执法部门通过“信息平台”,根据有效线索,迅速进行排查,捣毁传销窝点,清理传销人员,抓捕传销头目及骨干分子。
  (三)建立打击传销宣传教育机制。要在各社区(村)制作给群众的“一封公开信”,加强对常住人口、外来人口、出租屋主的宣传教育工作。公开信要着重宣传国家及政府打击传销的坚定决心和法律、法规政策。要通过发放传单、张贴海报、悬挂横幅标语和典型案例向群众介绍传销组织、传销人员的诈骗手法、操作方式及受骗群众心理,彻底揭露传销坑人害人的诈骗本质,使辖区内群众能深入了解传销的危害。
  (四)建立强化目标考核和责任追究相结合的责任机制。各县(市)、区要进一步完善打击传销属地管理责任制度,县(市、区)与街道办(乡镇)之间、街道办(乡镇)和社区(村民)委员会之间、公安局和派出所之间、工商局和工商所之间要签订“创建无传销社区(村)”责任状。责任状要以创建“无传销社区(村)”为目标签订,做到分工明确,责任到人。把打击传销工作与基层的综合治理工作结合起来,并列入社区(村)年度考核内容。对达不到责任目标的,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确保“创建无传销社区(村)”活动的有效开展。
  (五)建立打击传销的监管及打击机制。各街道办(乡镇)社区(村民)委员会要充分发挥宣传机制作用,通过“一封公开信”等宣传教育手段,发动群众广泛参与,按楼号、按门洞、按住户加强对传销的监控预警。各职能部门要措施到位、齐抓共管、形成合力,确保政令上下贯通,形成协同打击的综合治理格局,在社区(村)建立纵到底、横到边的立体监控与全面打击的联动工作网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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