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支持协助农发行开展不良贷款核销工作的通知
(新政办[2007]109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有关部门:
为抓住国家给予农发行不良贷款核销的政策机遇,甩掉历史包袱,加大对地方经济支持力度,全面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经市政府研究,决定在全市范围内支持协助农发行开展不良贷款核销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
农发行新乡市分行作为我市唯一一家政策性银行,成立十年来,为确保不出现农民“卖粮难”和企业“收粮难”问题,维护国家粮棉安全,落实党的支农惠农政策做了大量艰苦细致工作,发挥了重要作用。但是,由于历史的、政策的等诸多原因,长期以来形成的大量不良贷款和挤占挪用贷款问题未得到有效解决,造成了农发行不良贷款占比过高,风险防范压力过大,业务经营效益偏低,严重影响了农发行对全市的资金投入,影响了对地方经济助推职能的有效发挥。截至2007年4月底,全市农发行不良贷款7亿元,占全部贷款的13.1%,高于全国平均水平6个百分点,其中,棉花不良贷款5.8亿元,占全部不良贷款的80%。鉴于上述情况,各级政府、各有关部门、企业必须增强责任意识、政治意识和大局意识,从支持新农村建设的高度,从促进农发行改革发展的高度,充分认识不良贷款核销工作的重要意义,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和历史使命感,采取切实有效措施,打一场核销不良贷款的攻坚战,努力化解存量贷款风险。各县(市)、区政府要明确一名副县(市)、区长牵头协调此项工作,要召开专题会议研究部署,采取有力措施,确保按时完成任务;对工作进度慢、推诿扯皮、拖全市工作后腿的单位,市政府要通报批评,并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二、上下联动,搞好配合
此次农发行不良贷款核销工作涉及工商、税务、供销、粮食等有关部门。在材料整理过程中需要有关部门出具相关证明、办理有关手续。有关部门应积极配合,建立协作机制,开辟“绿色通道”,提高工作效率。
三、抓住机遇,积极推动
农发行新乡市分行要抓住国务院和农发行集中进行不良贷款核销的政策机遇,加大不良贷款核销申报工作力度,与各有关部门相互协作,及时上报核销材料,争取2007年6月底前完成此项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