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石家庄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党组关于印发《2007年民主评议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石发改党组[2007]2号)
机关各处室、委属各单位:
按照市委、市政府统一部署,今年继续在全市开展“执政为民、执法为民、服务社会”民主评议活动。现将我委《2007年民主评议工作实施方案》予以印发,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〇〇七年四月十二日
石家庄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07年民主评议工作实施方案
根据党的十六大提出的“健全重大事项报告制度、质询制度和民主评议制度”的精神和中纪委、省纪委关于“深入开展民主评议政风行风活动”的要求,为进一步弘扬“树正气、讲团结、求发展”的主旋律,为建设繁荣、文明、和谐新石家庄创造良好的发展环境, 2007年继续开展以“执政为民、执法为民、服务社会”为主题的民主评议活动。我委作为参评部门之一,为保证这项活动扎实有效地开展,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及中纪委七次全会和省第七次党代会、市第八次党代会精神,紧紧围绕更好更快发展和构建和谐社会两大任务,以经济建设为中心,以加强领导干部作风建设为着眼点,以深化“提速、提质、为人民、促发展”为主要内容,以解决执法水平低、办事效率低、服务质量差、群众观念淡薄及“中梗阻”为突破口,以解决影响我市经济发展和发生在老百姓身边的、严重损害企业和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为重点,大力实施民主评议“全民参与”工程,促进参评单位和重点岗位中层干部进一步转变观念,转变职能,转变作风,努力提高执法水平、行政效率和服务质量,优化政策环境、政务环境、市场环境和法制环境,更加贴近群众、便利群众、服务群众。为实现建设繁荣、文明、和谐新石家庄的宏伟目标做出积极的贡献。
二、组织领导
民主评议工作在党委组的统一领导下进行。为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委成立民主评议工作领导小组,党组书记、主任韩宪章同志任组长,党组副书记、副主任李振章、张彦春、左力鸥,党组成员、纪检组长赵月茹,助理调研员乔甦明同志任副组长,成员由监察室、办公室、机关党委、人教处、政策法规处、投资处负责同志组成。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监察室,具体负责委机关和所属单位行风建设工作的组织协调和督导。同时,建立行风建设领导责任制,委主任对全委及系统行风建设负总责,分管主任对分管处室、委属单位行风建设负领导责任,各处室、单位负责人具体负责本处室、单位行风建设工作。继续实行系统行风联系制度,委领导和各处室对所联系的县(市)区发展改革局行风建设负指导责任,确保年度民主评议工作争优进位,机关各处室要明确一名行风建设联络员,负责行风建设的联络、沟通及有关具体事宜。委党组定期听取汇报,予以具体指导。要把民主评议工作列入对各处室、单位及各县(市)区发展改革局年度考核的重要内容,实行一把手负责制,把民主评议工作与业务工作结合起来,一起研究、一起布置、一起检查,一起落实,坚持常抓不懈,推进全市发展改革系统各项工作的深入开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