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促进高等教育发展的若干意见

  (二)加强校园文化建设。倡导和谐理念,培育和谐精神,挖掘优良的办学传统,大力营造崇尚科学、严谨求实、与时俱进、具有时代特征和高校特色的校园文化。完善大学生行为规范,培育良好的学风和校风。支持依法开展各类文体学术社团活动,繁荣和活跃校园文化。
  (三)加强高水平师资队伍建设。各高校须按国家规定配足专任教师。继续实施“钱江高级人才引进计划”,面向海内外引进一批高层次人才。完善“高层次人才培养工程”,多形式培养一批学科带头人和优秀青年教师。以重点学科、重点实验室和工程(技术)中心等平台为依托,建设一批创新团队。加强高职(高专)院校的“双师型”专业课教师队伍建设,鼓励聘请企业技术骨干担任职业院校专兼职教师。加强师风师德建设,提升教师思想素质和业务水平。完善教师职业行为评价、考核、奖惩机制。
  (四)加强高校管理制度建设。高校领导须把主要精力放到学校管理上来,切实承担管理责任,不断提高管理水平。推进管理与决策的科学化、民主化。完善校内规章制度,规范办学行为。完善招生录取制度,推进“阳光招生”,确保招生公开、公正、公平。完善师生权益保障制度,切实维护好、实现好师生的合法权益。完善高校人事分配制度,强化人员经费开支方面的约束机制。完善困难学生救助制度,进一步扩大资助范围,建立健全大学生大病医疗保障体系。完善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制度,逐步建立心理危机干预机制。完善毕业生就业指导制度,强化就业服务,培育就业市场,拓宽就业渠道,促进多形式就业。认真执行国家规定的收费制度,加强高校收费管理,规范收费行为。
  (五)加强平安校园建设。深化“平安校园”创建活动,高度重视高校和高教园区稳定工作,不断“净化”校园周边环境、社会舆论环境、网络虚拟环境。加强对学制学籍、招生宣传、教学条件、文凭发放、财务管理、后勤保障等薄弱、敏感环节的监督和管理。及时掌握校园舆情,畅通矛盾诉求渠道,完善矛盾调处机制,不断增强思想政治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制定和演练各类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增强快速反应和应急处置能力。
  七、加强领导和服务,努力开创高等教育工作新局面
  (一)建设高素质的高校干部队伍。进一步加强高校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选好配强高校领导班子。建立健全高校领导班子绩效评价体系。加强班子思想建设、组织建设和作风建设,不断提高领导能力。多形式加强对高校后备干部的培养培训。加强廉政建设,完善基建项目招投标、设备购置、教材采购、对外投资、招生录取以及职务评聘等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的管理,坚决查处各类违法违纪行为。
  (二)进一步推进改革开放。推进高等教育管理体制改革,完善中央、省、地方三级办学,中央、省两级管理,以省为主的管理体制。省里加强对市属高校和民办高校在办学、招生、教育教学等方面的指导和管理,将市属高校和民办高校纳入省级教育教学重点建设项目的申报和扶持范围。各市要继续履行在筹措经费、改善环境、规范办学、维护安全稳定等方面的责任。完善现代大学制度,进一步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赋予高校的办学自主权。公办高校要坚持和完善党委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民办高校要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要求完善校长负责制。促进高校依法建立健全产权制度,鼓励和引导社会非财政性资本参与举办高等教育。进一步扩大教育开放,努力提高我省高等教育的国际化水平。各高校都要积极创造条件,与国外高水平院校开展多形式的教育合作与交流。努力扩大留学生规模。有计划地推进境外“孔子学院”建设。


第 [1] [2] [3] [4] [5] [6] 页 共[7]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