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充分调动和发挥教师教学积极性。进一步完善激励和约束机制,引导和鼓励更多的教师走上讲台,把更多的精力投入教学。建立教师教学业绩评价体系,完善“教学名师奖”、“教学成果奖”,设立“教坛新秀奖”,大力表彰在教学工作第一线做出突出贡献的教师。积极开展教学改革、教学创新研究。完善教师专业技术资格评价和职务聘任办法,把教师承担教学工作的业绩作为申报专业技术资格和聘任专业技术职务的必要条件。完善教师流动办法,促进教师队伍动态平衡、结构优化。
(四)大力推进优质教学资源建设与共享。调整经费支出结构,加大教学经费投入,切实增加实践教学专项经费,各高校学费收入中用于日常教学经费的比例不得低于25%。加强重点专业建设,发挥重点专业的示范辐射作用。加强教材建设,打造一批精品教材,推进国家、省、校三级精品课程建设。实施教学信息化工程,鼓励教师引入现代教育技术辅助教学。加强专业实验室、实训实习基地建设,建设好高校数字图书馆。充分利用和发挥高教园区集中办学的优势,推进科研、教学平台的开放共享,鼓励和扩大高校间教师互聘、学分互认、课程互选、设施互用,不断提高教学资源的综合利用效率。
(五)加快培养紧缺人才。紧密结合我省现代化建设需要,加强人才需求预测和规划,加快紧缺人才培养速度。“十一五”期间,重点建设电子通信、新材料、生物医药、数控技术、电子商务、动漫、软件技术、金融保险、现代物流、工业设计10大类紧缺急需人才培养基地。加强学科专业调控力度,对社会急需的紧缺专业,加大扶持力度,优先安排招生计划,促其加快发展;对社会就业比较困难的长线专业,采取限制或停止招生等调控措施,促其加快调整。逐步建立校内学生二次选择专业制度。积极开设辅修专业、辅修课程,开展大学生通识教育,拓展学生知识视野,培养学生一专多能。
(六)加强教师教育改革。依托师范院校、综合性大学,加强教师教育学科和专业建设,进一步保持和发挥教师教育的特色与优势,完善职前职后相连接的教师教育体系。加强教师教育基地建设,争取建设若干个国家级教师教育基地,使教师教育基地成为全省或区域性教师教育信息中心、培训中心、研发中心和学术交流中心。推进师范生免费教育工作,鼓励更多的优秀学生报考教师教育专业,鼓励师范类毕业生到农村、基层学校任教。按照“通识教育+专业教育+教师教育”的要求,改革培养模式,提高教师教育的质量和水平。
五、推进学科建设工作,增强高等学校科技创新和服务社会的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