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促进高等教育发展的若干意见

  (一)统筹规划高等院校设置。深入分析人口增长和生源结构、就业结构情况,按照全省经济和社会的现实需要和发展趋势,科学设置和调整全省高校布局。到2020年,全省规划设置普通高校总体控制在88所以内,其中:大学约15所,学院约22所,高职(高专)院校约51所;另设独立学院约23所。逐步实现成人高校和普通高校“并轨”设置。高等学校主要设置在经济和社会事业发达,人才、信息集聚效应显著,环境条件适宜的杭州、宁波、温州等中心城市,其他设区市形成“一本一专”或“一本多专”的高等学校布局。
  (二)引导各类高校科学定位、强化特色、发挥优势。研究生教育以培养创新型人才为切入点,注重强化科研创新能力培养。本科教育以培养基础知识扎实、综合素质高、创新创业意识强的应用型高级专门人才为重点,注重强化基础知识和综合能力培养。高职(高专)教育以培养生产、建设、管理、服务第一线的高技能人才为中心,以服务为宗旨,以就业为导向,强化职业技能和职业素质培养。广播电视教育、自学考试、网络教育、函授教育、社区教育以继续教育和建立健全终身教育体系为重点,加强衔接与沟通,强化面向广大社会成员的实用技术培训和就业、创业能力培养。
  “十一五”及今后一个时期,重点支持浙江大学和中国美术学院向世界一流大学目标挺进;重点支持浙江工业大学等若干所本科高校争取跻身全国同类高校前列。加强高职院校建设,支持若干所高等职业学校进入全国示范性高职院校行列,高等职业学校总体竞争力在全国居于领先地位。
  四、强化教学中心地位,切实提高育人水平
  (一)强化教学管理。完善教学规章制度,优化专业结构,努力办好每一个专业,建设好每一门课程。重视英语和计算机教学。科学制订教学质量标准和学生学业评价标准。通过建立考试题库、统考统测、校际交换考试等方式,在有条件的专业和学校积极推行教考分离。完善教育教学质量监控体系。建立教学巡视制度。建立本科、高职(高专)教学工作分类评估体系,不断完善5年一轮的高等学校教学评估办法。实行高校专项经费拨款与教学质量检查评估成绩挂钩制度,建立教学评估长效机制,努力提高教学质量宏观监控的针对性和有效性。
  (二)深化教学改革。坚持不懈地推进教学模式、教学内容和教学方法改革。本科院校要按照“加强基础教学、拓宽专业口径、注重素质教育、促进个性发展”的要求,高职(高专)院校要按照“知识、能力、素质协调发展、能力优先”的要求,不断完善课程体系,探索多样化的人才培养模式。积极推行以学分制为基础的“弹性学习”制度。加强实验、实习、实训等实践教学。倡导研究性学习,完善大学生学科竞赛和技能竞赛制度;积极推行本科生导师制,不断提高学生自主学习和自主创新的能力。


第 [1] [2] [3] [4] [5] [6] 页 共[7]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