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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溪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成立本溪市减灾委员会的通知

本溪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成立本溪市减灾委员会的通知
(本政办发〔2006〕90号)


各自治县、区人民政府,本钢、北钢,市政府各委办局、直属机构:
  根据省减灾委员会《关于辽宁省国际减灾十年委员会更名为辽宁省减灾委员会及调整有关组成人员的通知》(辽减发〔2006〕1号)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市政府决定成立本溪市减灾委员会。现将市减灾委员会成员名单和工作职责通知如下:
  主任:何焕秋 常务副市长
  副主任:段志强 市政府副秘书长
      王悦武 市民政局局长
  委员:王晓东 市发改委副主任
     刘运福 市教育局副局长
     陈瑶  市科技局副局长
     郭智翼 市公安局副局长
     张正旗 市民政局副局长
     龚振福 市财政局副局长
     吕彦明 市国土资源局副局长
     张远洪 市城乡规划建设委工会主席
     王和平 市交通局副局长
     高泰山 市水务局副局长
     高凤娟 市农委副主任
     林茂  市林业局副局长
     姜华  市卫生局副局长
     宋晓思 市商业局纪检组长
     隋书文 市广电局纪委书记
     卢炳野 市环保局副局长
     姜辉  市统计局党组书记、副局长
     李伟  市外事办副主任
     刘杰  市地震局副局长
     宋仁锋 市气象局副局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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