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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溪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成立本溪市土地储备委员会的通知

本溪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成立本溪市土地储备委员会的通知
(本政办发〔2007〕47号)


各自治县、区人民政府,本钢、北钢,市政府各委办局、直属机构:
  为加强全市土地储备工作,做好土地储备的政策制定、中长期规划及年度供应计划、重大项目收购供应等决策、监督和管理工作,市政府决定成立本溪市土地储备委员会,现将委员会成员和主要职责通知如下:
  主任:  冮 瑞 市长
  副主任: 张殿纯 副市长
  成员:  赵铁林 市长助理、市工业加工区筹备组组长
       李桂才 市国土资源局局长
       白 光 市城乡规划建设委主任
       孔 越 市发展改革委主任董庆儒市国资委主任
       龚振福 市财政局局长
       于宝安 市房产局局长
       李 杰 市综合执法局局长
       王佳才 市审计局局长
       杨福庆 市监察局局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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