蚌埠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转发关于发展商标事业推进名牌战略意见的通知
(蚌政办〔2006〕14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单位:
市工商局《关于发展商标事业推进名牌战略的意见》已经市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六年三月三十一日
关于发展商标事业推进名牌战略的意见
(市工商局 2006年3月)
为发展商标事业,推进名牌战略,引导企业积极争创省著名商标和国家驰名商标,促进经济快速发展,现提出以下意见:
一、充分认识发展商标事业、推进名牌战略的重要意义
商标作为一种知识产权,是企业文化的积淀和无形资产之一,是区别商品和服务来源的重要标志,是企业形象、产品质量、服务水平、市场信誉的综合体现和开拓市场参与竞争的重要载体。随着经济全球化步伐加快和市场经济的快速发展,商标的地位、作用和价值日益凸现,在促进贸易、引导消费、鼓励自主创新、发展生产力以及提升企业及品牌影响力等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近年来,全市商标注册及保护工作得到了较好地发展,为经济持续发展做出了一定的贡献。但是,我市商标事业发展还存在不少问题,突出表现在:商标数量少、注册不及时、宣传力度不够大、使用不规范,在省内、全国乃至国际上叫得响的知名、著名、驰名商标少,经济商标在推动结构调整、引领企业进步、促进地区经济发展中的作用没有得到有效发挥。各级各有关部门要以发展注册商标为抓手,以争创安徽省著名商标、中国驰名商标为重点,坚持政府推动、部门引导、企业争创的原则,把发展商标事业、推进名牌战略作为指导本地区经济发展,加快经济结构调整以及增强企业自主创新能力的重要举措,加强领导,狠抓落实,推动形成重视商标、争创名牌的良好氛围。
二、突出重点,全面推动商标事业和名牌战略
紧紧围绕我市“十一五”规划,鼓励支持各类市场主体大力发展自主商标、自主品牌,积极推进商标发展由侧重工业领域向农业领域拓展,由侧重生产行业向服务行业拓展;由侧重大中型企业向中小企业延伸,由侧重国有集体企业向个私企业延伸。“十一五”期间,全市发展注册商标1000件,争创安徽省著名商标20件、中国驰名商标1-2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