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蚌埠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建立市政府网站政民连线栏目的通知[失效]
*注:本篇法规已被《蚌埠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市政府网站政民连线和市民心声栏目合并的通知》(发布日期:2006年10月26日 实施日期:2006年10月26日)废止

蚌埠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建立市政府网站政民连线栏目的通知
(蚌政办〔2006〕33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单位:
  为进一步拓宽政府联系人民群众的渠道,正确发挥舆论监督和社会监督作用,经市政府研究决定,对本市各新闻媒体联系人民群众的热线、政风行风热线、市长热线电话、市长信箱等热线进行整合、集成,在市政府网站建立政民连线平台。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政民连线的连接范围
  (一)将市长热线电话、市长信箱、政风行风热线、蚌埠电视台新闻热线、蚌埠日报淮河晨刊热线、市民心声通过互联网相互连接、相互贯通、整体联动,形成蚌埠市政民连线,共同接受和处理人民群众反映的意见、批评和建议。
  (二)市政府办公室、市政府纠风办、市信息中心、市广播电台、市电视台、蚌埠日报社为连线单位,通过网络相互连接构建政民连线平台,实现信息互通和相互联动。
  (三)在政民连线平台上设置“市长热线电话”、“市长信箱”、“政风行风热线”、“电视新闻热线”、“淮河晨刊热线”、“市民心声”等6个独立版块,同时设置连线平台的综合内容,通过互联网转载各热线的受理情况,登载答复、办理、反馈等信息,广大市民和各单位可随时查看平台信息,督促做好连线的办理工作,各责任单位即时办理各热线和连线平台反映的问题。
  二、政民连线的运行规程
  (四)各连线单位除了按原渠道继续做好热线工作之外,市长热线电话办公室负责以电子文本形式将人民群众通过市长热线电话、市长信箱反映的投诉、咨询、意见、建议和转办的意见登载在政民连线平台上;市广播电台负责以音频形式将政风行风热线接听实况、以电子文本形式将人民群众的投诉、咨询及转办意见登载在政民连线平台上;市电视台负责以视频形式将播出的人民群众举报、投诉类问题采访、拍摄实况和转办意见登载在政民连线平台上;蚌埠日报社负责以电子文本形式将《淮河晨刊》刊登的人民群众投诉和转办意见登载在政民连线平台上;市信息中心负责市民心声栏目的管理、维护、统计等工作,并负责做好连线平台的技术支持工作。在政民连线平台上登载的内容原则上每日更新,定期清空。
  (五)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单位为政民连线网络责任单位,具体负责办理人民群众通过热线反映的意见、批评和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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