蚌埠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06年度市政府推进依法行政工作安排的通知
(蚌政办〔2006〕39号)
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单位: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国发〔2004〕10号)和《蚌埠市人民政府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工作实施规划》,市政府组织制定了《2006年度市政府推进依法行政工作安排》,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各单位要按照本工作安排,制定具体方案,认真组织实施。牵头单位要切实担负起统筹协调的责任,主动与相关责任单位协商、研究重大问题。责任单位要认真履行职责,积极配合,共同完成所承担的任务。
二○○六年六月二十六日
2006年度市政府推进依法行政工作安排
一、加强制度建设,推动政府依法行政,加快转变政府职能,深化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制定并完善经济调节、市场监管、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方面的制度措施,保证国家法律法规得到全面贯彻实施。(市政府法制办会同有关部门办理)
二、改进规范性文件制定方法,扩大政府规范性文件制定工作的公众参与程度。利用政府法制信息网络,广泛征求社会公众意见。充分发挥政府法律顾问、特邀行政执法监督员的作用。适时开展规范性文件实施效果测评。(市政府法制办办理)
三、清理限制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措施规定,完成清理任务。进一步优化经济发展环境,鼓励全民创业,促进非公有制经济发展。(市经济委员会会同市政府法制办办理)
四、按照全省统一部署,深入贯彻实施
公务员法及相关配套文件。重点加强领导干部和组织人事干部的培训,将
公务员法纳入新录用公务员和各级公务员任职培训课程。继续做好公务员依法行政能力培训考核工作。(市人事局办理)
五、基本建立各类市场主体和重要商品的准入制度,落实市场监管巡查制度,深化产品质量监管措施,实行企业信用分类监管。(市工商局会同有关部门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