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原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太原市实验晋剧院一期改建工程的批复
(并发改科教字[2006]87号)
太原市文化局:
你局并文办字(2006)3号文收悉。太原市实验晋剧院是太原市文化局下属的全民事业单位,始建于1961年,现有的演出环境已不适应新时代艺术创作、创新的需要,为弘扬晋阳文化,促进文化事业发展,经研究同意太原市晋剧院改造项目,实施整体规划,分布实施,批复如下:
一、建设地址:太原市实验晋剧院(原址新建)。
二、建设规模及内容:项目总占地面积10115.4平方米,(含市建总公司宿舍占地1893平方米、旱西关村占地2289平方米),总建筑面积17600平方米。一期主要建设内容为剧场、地下停车场及演出舞台,工程建筑面积7700平方米。二期建设内容为23层商业用房及生活附助用房,建筑面积为9900平方米实验晋剧院文化广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