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门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江门市区城市管理重心下移工作方案的通知
(江府办[2006]22号)
各区人民政府,市直有关单位:
《江门市区城市管理重心下移工作方案》业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按照执行。执行中遇到的问题,请径向市城管局反映。
江门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二○○六年三月七日
江门市区城市管理重心下移工作方案
为进一步加强市区城市管理工作,强化城市管理执法功能,提高城市管理水平,结合市区实际,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工作总体要求
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按照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的要求,通过整合城市管理资源,实施市区城市管理“重心下移、分级负责”,有效地创新城市管理工作机制,推进城市管理行政综合执法,进一步提高我市城市管理水平,努力营造适宜创业发展和居住生活的城市环境。
二、健全市城市管理工作机构
为切实加强市区城市管理工作的组织领导,进一步健全和完善江门市城市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市城管委),由市政府主要领导担任第一主任;分管副市长担任主任;市政府秘书长、分管秘书长,蓬江区、江海区、新会区分管领导和市城管局局长担任副主任,成员由市委宣传部、市高新区管委会、市公安局、市财政局、市人事局、市国土资源局、市建设局、市交通局、市文广新局、市卫生局、市环保局、市法制局、市规划局、市城管局、市国资委、市信息产业局、市房产局、市园林局、市公路局、市工商局、市邮政局、市公安消防局、市爱卫办、江门日报社、广东电网公司江门供电局、广东电信江门分公司、广东移动江门分公司、中国联通江门分公司等单位的主要领导组成。市城管委负责对市区城市管理工作实行统一领导,协调解决市区城管工作的重大事宜。市城管委设立市城管委办公室(设在市城管局),负责城管委的日常工作。蓬江区、江海区、新会区也要相应设立区城管委,负责领导和协调辖区内城市管理工作。通过健全管理工作机构,确保市、区两级政府对城管工作的领导。
三、整合机构,分级负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