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做好抗洪抢险救灾资金的筹集、分配和拨付,并监督使用情况;
(2)负责制定向省和有关机构申请抗洪抢险救灾经费的计划;
(3)组织转移、安置、慰问灾民,负责困难灾民的吃、穿、住等生活救助;
(4)负责组织供应和管理抗洪抢险救灾期间所需的各种生活物资;
(5)负责灾害伤亡和财产损失统计工作,调查核实受灾情况,核定和报告灾情;
(6)市教育局负责组织指挥做好抗洪抢险救灾期间学校教育、教学工作。
5、医疗卫生组:由市卫生局牵头,市疾控中心、市食品药品监督局、市红十字会等单位组成。其主要职责是:
(1)在抗洪抢险期间组织医疗救护点,确保抗洪抢险救灾的药物、医疗器械到位;
(2)灾情发生后,迅速组织医疗、防疫急救队伍进入灾区,组建灾区临时治疗点,抢救、转运伤员;
(3)及时检查、监测灾区的饮用水源、食品等,采取有效措施防止和控制传染病的暴发流行和疫情的发生。
6、电力通讯保障组:由江门供电局牵头,省电信公司江门市分公司、广东移动通信江门分公司、中国联通江门分公司等单位组成。其职责主要是:
(1)优先保障江新联围抗洪抢险救灾指挥部及成员单位的电力供应和通信通畅;
(2)组织力量检查江新联围大堤沿线水闸、排涝站的供配电线路及设施,发现异常情况及时处理;
(3)当江新联围出现重大险情时,采取应急措施架设临时供电线路或启动可移动的发电设备,保障抢险救灾现场用电供应;
(4)组织力量对被破坏的电力设施进行紧急处理和修复,保证灾区用电供应;
(5)电信部门负责组织力量抢修和恢复被破坏的通讯设施,保证抗洪抢险救灾指挥机构与灾区的通信联系。
7、治安消防组:由市公安局牵头,市公安消防局、市公安交通管理局等单位组成。其主要职责是:
(1)对江新联围工程管理范围尤其是抗洪抢险救灾区域,实施交通管制,维护道路交通秩序,优先保证抢险救灾人员的运送、物资的运输和灾民的疏散,确保抢险救灾工作顺利进行;
(2)加强抗洪抢险救灾区域的治安管理和安全保卫工作,预防和打击各种违法犯罪活动,维护社会治安;
(3)加强对江新联围工程管理范围内党政机关、金融单位、储备仓库、救灾物品集散地等重要目标的警戒;
(4)采取有效措施防止火灾发生和火灾扩大蔓延。
8、宣传报道组:由市委宣传部牵头,市三防办、江门日报社、江门电视台、江门电台等单位组成。其主要职责是:
(1)负责抗洪抢险救灾工作的宣传报道,及时向公众宣传报道抗洪抢险救灾的有关情况;
(2)宣传相应的抗洪抢险救灾知识,安定民众;
(3)宣传抗洪抢险救灾工作成效和典型事迹,促进互助互济。
三、应急反应行动
(一)当江新联围北街水文站出现警戒水位3.8米至20年一遇洪水位4.63米时,省水文局江门分局即向市三防指挥部提交水情报告,再由市三防指挥部转发至蓬江、江海、新会3区的三防指挥部和市江新联围工程管理处。蓬江、江海、新会3区的三防指挥部和市江新联围工程管理处应立即进入戒备状态,并按所辖区域(详见附件1)全线上堤巡查,分工把守,确保各堤段的安全。
(二)当北街水位站出现20年一遇4.63米以上洪水水位的水情时,市三防指挥部应立即向市委、市政府报告,并向蓬江、江海、新会3区的三防指挥部和市江新联围工程管理处发出紧急通知,要求进入紧急状态。由市政府成立市江新联围抗洪抢险救灾指挥部。指挥部各成员紧急集合,研究部署具体的抗洪抢险救灾方案,并指挥各项抗洪抢险救灾工作。指挥部下设的8个工作组立即就位,投入工作。
1、当北街水文站出现20年一遇洪水位4.63米以上时,蓬江、江海、新会3区的江新围抗洪抢险救灾前线指挥部应根据防御20年、50年、100年一遇洪水要求,组织调动抗洪抢险队伍上堤防守抢险(详见附件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