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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门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江门市质量兴市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


  5、广泛动员,形成“质量兴市”的良好社会氛围

  要采取多种形式,特别是通过新闻媒体进行广泛动员宣传“质量兴市”活动,形成“政府重视、企业参与、社会关注”的环境和风气,使社会各界明确了解“质量兴市”活动的意义、目标和要求,积极主动地投入到“质量兴市”活动中来,自觉地为“质量兴市”活动取得成效共同努力。

  五、步骤和要求

  “质量兴市”活动的总体要求是:两年初见成效,三年效果显著,四年基本完成总体目标,到2010年底达到或超额完成总体目标要求。分步实施如下:

  2006年,打开工作局面,展开各项工作。重点工作为:政府成立组织机构,制定发布具体实施计划,落实各地、各部门质量工作责任制,加强舆论宣传工作,让广大企业和市民了“质量兴市”活动。并逐步开展各项工作。同时,开展打假治劣,整顿市场秩序。

  2007年,全面推进各项工作。重点是加强企业的质量工作,深入开展打假扶优,巩固市场经济秩序整治成果。

  2008年,深入开展各项工作,并根据目标要求进行阶段性总结。

  2009年,对总体目标完成情况进行检查和初步验收。

  2010年,完成目标任务,进行“质量兴市”活动达标验收。

  附件1、《转发省质监局关于在全省开展质量兴市工作意见的通知》(粤府办[2005]90号)(略)

  2、江门市质量兴市工作领导小组组成名单

  3、江门市质量兴市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组成名单

  附件2
  江门市质量兴市工作领导小组组成名单

  组长:黄悦胜(副市长)

  副组长:李树森(市政府副秘书长)

      蔡珠民(市质监局局长)

      林拱照(市经贸局局长)

  成员:李永安(蓬江区副区长)

     利为民(江海区副区长)

     卢永青(新会区副区长)

     朱子坚(台山市委常委)

     张星杰(开平市副市长)

     许建生(鹤山市副市长)

     陈培根(恩平市副市长)

     陈仲标(市工商局副局长)

     潘创明(市发展改革局副局长)

     李健群(市科技局副局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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