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技术支持。
市信息产业局负责热线平台正常运行和扩展的技术支持工作。
(五)宣传舆论工作要求。
宣传舆论要配合“民本政府”建设工作,配合法规政策的执行落实,加强便民为民服务型政府建设的宣传。
1、建立政府涉民部门与新闻媒体联系沟通的工作机制。
政府服务热线承办责任单位可采取指定新闻联络员(涉民部门新闻联络员由本部门分管信访的领导担任)的方式,积极主动向新闻单位通报情况,协助处理新闻媒体报道事项;新闻单位指定专人负责,密切涉民部门与新闻单位的联系沟通。承办责任单位对新闻媒体关于民生问题的报道,要采取有效措施迅速调查处理并及时将处理情况反馈给新闻单位,让市民知晓事件真相,知道政府处理情况,树立民本政府形象;对影响面广、政策性强的重大政策出台,要按照政务公开原则、市政府新闻发布规定和信息发布要求,加强承办责任单位与新闻单位的沟通,做好广泛的宣传解释工作。
2、重视社情民意,反映合理诉求,发挥舆论监督作用。
江门日报社、江门广播电视台、政府网站等新闻媒体把拟在媒体曝光的关于城建、规划、环保、治安等民生和社会热点问题,及时向有关职能部门通报,在合理反映群众诉求的同时,尽量避免产生负面影响和职能部门工作被动;对民生问题的报道,应充分了解事件真实情况,包括了解所涉政府部门对反映问题的处理情况,使报道更加全面、真实、客观,同时跟踪事态进展,及时报道处理结果,做好后续评论。
四、责任考核
群众利益无小事。政府服务热线工作,尤其是热线服务中心接处受理和承办责任单位处理投诉的时效、态度等问题,事关政府形象,各相关职能部门和单位应予以足够重视,考核、通报其运行情况,表扬先进、鞭策落后。
(一)职责部门。
市直机关作风建设考核领导小组办公室结合机关作风建设,对市直政府服务热线承办责任单位进行考核,结果计入机关作风考核成绩,并进行通报。
市法制局负责对政府服务热线中有关行政执法方面的投诉进行处理;市监察局(市投诉中心)负责对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职责的投诉件进行查处;市人事局负责对被追究行政过错责任人员处理情况的跟踪落实。
蓬江、江海、新会区政府负责辖区范围内政府服务热线有效运行的督促检查和考核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