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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国土资源厅关于成立厅开展“作风建设年”活动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浙江省国土资源厅关于成立厅开展“作风建设年”活动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浙土资办〔2007〕43号)


各市国土资源局,省地勘局,省测绘局,厅机关各处(室、局),厅直属事业单位:

  为了加强对开展“作风建设年”活动工作的领导,确保各项任务落实,经省厅研究决定,成立厅开展“作风建设年”活动工作领导小组。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领导小组组成人员

  组 长:王松林 厅党组书记、厅长

  副组长:潘圣明 厅党组副书记、副厅长

      陈松根 厅党组成员、纪检组长

  成 员:张志勋 办公室主任

      王功逸 人事处处长

      倪 瑛 科教处处长

      潘俊国 机关党委专职副书记

      胡 铭 监察专员办公室主任

  二、工作机构及其职责

  设立省国土资源厅开展“作风建设年”活动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作为领导小组的办事机构。办公室设在厅监察专员办公室,主任由厅监察专员办公室主任胡铭担任,工作人员有郑龙、章湑晶、李家银、姚勇。

  办公室工作职责:根据领导小组的要求,具体组织实施和指导全省国土资源系统开展“作风建设年”活动;了解全省国土资源系统“作风建设年”活动的进展情况、主要经验和存在的问题,及时对有关情况进行分析、综合;组织协调对全省国土资源系统“作风建设年”活动开展情况进行检查,对存在的问题进行研究,为领导小组决策提供建议;筹备“作风建设年”活动工作会议和领导小组会议;为领导小组起草有关文件、材料,做好“作风建设年”活动的工作总结及宣传报道的组织协调工作;指导全省国土资源系统各级“作风建设年”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工作;完成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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