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教育厅关于印发《四川省教育系统法制宣传教育第五个五年规划》的通知
(川教[2007]12号)
各市、州教育局,各高等学校:
为了认真贯彻落实依法治国的基本方略,广泛深入地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全面提高广大教育工作者和青少年学生的法律素质,进一步做好教育系统的法制宣传工作,现将《四川省教育系统法制宣传教育第五个五年规划》印发给你们,请各地结合实际情况,制定本地区的规划,认真贯彻落实。
附件:1、四川省教育系统法制宣传教育第五个五年规划
2、四川省教育厅法制宣传教育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四川省教育厅
二○○七年一月十六日
附件1:
四川省教育系统法制宣传教育第五个五年规划
为了认真贯彻落实依法治国的基本方略,广泛深入地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全面提高广大教育工作者和青少年学生的法律素质,根据省委、省政府《关于印发<四川省全民法制宣传教育第五个五年规划(2006-2010年)>的通知》(川委发〔2006〕11号)和教育部《关于印发<全国教育系统开展法制宣传教育第五个五年规划>的通知》(教政法〔2006〕8号)精神,结合我省教育工作实际,特制定本规划。
一、指导思想与主要目标
全省教育系统第五个五年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指导思想是: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全省经济社会发展和教育“十一五”规划确定的目标任务,按照依法治国基本方略的要求,在全省教育系统广泛深入地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大力推进依法治教、依法治校,坚持品德教育与法制教育相结合,坚持法制教育与法治实践相结合,推进教育改革与发展,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和全面建设小康社会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全省教育系统第五个五年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主要目标是:按照建设创新型国家和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要求,进一步增强广大教职工和学生的法律意识和法律素质;进一步增强教育系统公务员的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和依法行政、依法治教的能力;进一步增强各级各类学校校长依法治校的能力和自觉性。
二、主要任务
(一)深入学习宣传
宪法。以学习宣传
宪法为核心,进一步学习宣传国家的基本法律制度;深入开展以“学法律、讲权利、讲义务、讲责任”为主要内容的法制宣传教育,学习宣传与师生切身利益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以及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促进社会公平正义的相关法律法规;大力提高广大教育工作者、青少年学生的
宪法意识、法治观念和法律素质,使遵守法律、崇尚法律、依法办事成为自觉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