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疫情信息分析。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分析人禽流感疫情动态并及时向市领导小组办公室报告情况。市卫生局要根据人禽流感的流行特征及省内外、本市疫情动态,及时向市领导小组提出疫情处理建议。
二、疫情报告
按卫生部《人禽流感疫情报告管理方案》执行。
三、疫情通报
(一)市卫生局及时将人禽流感疫情情况,向市政府有关部门和各市、区卫生局,以及驻江门部队通报。
(二)各市、区卫生局接到上级疫情通报后,应当及时向本级政府有关部门和有关单位通报。
(三)人禽流感疫情发生地的卫生行政部门,应当及时通报农业部门,并向毗邻地区的卫生行政部门通报。
(四)接到疫情通报的毗邻地区的卫生行政部门,应当及时通知本行政区域内的医疗预防卫生机构,做好预防控制工作。
第六部分 保障措施
一、组织保障
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深刻认识人禽流感对人民群众身体健康、社会和经济发展、对外交往的重大影响,主要领导对人禽流感防治工作负总责,做到明确责任、落实责任,因失职、渎职造成不良后果的要追究其行政责任和法律责任。
二、物资保障
市和各市、区分别建立防治人禽流感物资储备库。市卫生局编制物资储备明细表,并根据疫情类别分别测算不同物资储备的需求量及其配比。储备库着重储备一次性防护服装、防护眼罩、防护面罩、消毒药剂、救护药品和器械、检验试剂、快速理化检验和采样车等物资。
三、经费保障
市财政局、市发展改革局要根据人禽流感防控工作的需要做好防控经费的预算和落实工作。
四、人力资源保障
(一)组建专家队伍。各级卫生行政部门负责组建本级专家队伍,包括医疗救治专家组、预防控制专家组、病原学检测专家组、疫情评估(预警)专家组等。制定和完善医疗救治方案,指导医疗机构的诊断、治疗和抢救工作,对病例及接触者进行调查和取样,对临床诊治措施的效果进行评估,指导医疗机构做好消毒隔离和医务人员的防护工作。
(二)开展培训工作。各市、区卫生局负责组织人禽流感防病、治病知识宣传及人员技术培训。组织对医务人员、镇(街道办事处)卫生保健人员和卫生防病人员进行人禽流感防治知识及现场流行病学处置知识技能的培训。对聘用的志愿人员和拥有医学背景的社会人员进行传染病基础知识的培训。对市和各市、区两级卫生防治应急小分队进行业务培训,并组织实战演习,以增强应急处理能力。
(三)建立医务人员资源库,并按疫情级别制定各种传染病、呼吸科、ICU等专业的人力资源调配计划。疫情发生后,全市医疗机构医务人员由同级卫生行政部门统一调配。
五、科研保障
(一)加快人禽流感溯源调查研究、临床诊断、人禽流感相关症状监测研究,为预防控制提供指导。
(二)尽快建立和完善监测实验室网络。
(三)研究高效的措施评估方法。
六、社会动员与舆论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