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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门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江门市防治人禽流感工作方案(试行)》的通知


  3、严密监控互联网上有关人禽流感的信息,依法处理制造恐慌和恶意攻击、毁谤等违规犯罪行为。

  4、加强出入境边防检查工作,配合有关部门做好检疫工作。

  5、防范和打击境内外敌对势力、民族分裂势力、暴力恐怖势力及极端势力等借机进行的各种破坏活动。

  6、依法协助卫生等部门采取强制隔离措施。

  7、做好交通疏导工作,保障疫情处理车辆、运送医护人员及救治物资车辆迅速抵离疫区。

  8、负责因人禽流感引发的看守所、拘留所、戒毒所、劳教所、监狱等场所在押人员骚乱、暴乱、逃跑等突发事件的处置和协调工作。

  9、依法处置或协助处置因人禽流感引发的各类群体性事件。

  10、承办市领导小组交办的工作。

  (七)外事组。组长为市外侨局局长。成员由市外侨局、市外经贸局、市卫生局、市教育局、市人事局、市旅游局、江门检验检疫局等单位有关人员组成。主要职责:

  1、负责防治人禽流感的涉外工作,包括外事和台港澳以及外宣外教、旅游、侨务等方面的涉外事务。

  2、收集和反馈国(境)外包括国际组织对我国防治人禽流感的有关反应和动态。

  3、指导和督促落实我市因公出境(国)人员的人禽流感防治工作。

  4、收集和研究外国应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经验和做法。

  5、会同有关部门跟踪和分析人禽流感对我市外事、经贸、旅游和人员往来等方面的影响并提出应对措施。

  6、组织开展防治人禽流感的对外交流和合作事宜。

  7、就防治人禽流感的涉外工作提出工作和政策建议。

  8、承办市领导小组交办的工作。

  (八)教育组。组长为市教育局局长。成员由市教育局、市卫生局、市科技局、市劳动保障局、市体育局、市环保局、市总工会、团市委、市妇联、江门检验检疫局等单位有关人员组成。主要职责:

  1、指导和落实教育系统防治人禽流感的各项措施。

  2、收集教育系统人禽流感疫情信息和防治工作情况,分析研究教育系统防治工作形势,提出各级各类学校防治人禽流感的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

  3、指导各级各类学校加强人禽流感防治工作的思想政治工作,确保校园秩序和稳定。

  4、及时总结和推广各地、各学校预防人禽流感工作的经验和做法,组织有关专家对学校防治人禽流感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

  5、检查各地教育行政部门对中央、省有关防治人禽流感政策措施的落实情况。

  6、根据疫情对学校教学安排作出相应的调整。

  7、承办市领导小组交办的工作。

  (九)交通组。组长为市交通局局长。成员由市交通局、市经贸局、市财政局、市建设局、市公安交管局、市旅游局、江门检验检疫局、江门汽车总站等单位有关人员组成。主要职责:

  1、根据上级和我市防治工作部署,协助各级政府做好人员的疏散和救援物资运送工作。

  2、督促各成员单位依法制定交通运输防控人禽流感工作方案及相应的政策、措施。

  3、督促各成员单位建立健全汽车、船舶等交通工具及站场、码头等场所防控人禽流感工作机制。

  4、督促各成员单位制定各种交通运输工具紧急预案并组织实施。

  5、督促和协调各种运输方式,遇有紧急情况,调剂余缺,组织调运,保证各种防治人禽流感紧急物资运输及交通安全畅通。

  6、指导各地加强交通运输市场监督管理,维护正常的交通运输秩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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