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制定防治人禽流感有关物资保障方案及相关政策和措施,并指导和监督实施。
2、负责督促和协调各级政府做好保障本地区防治人禽流感医药品及用品,包括医疗器械、口罩、隔离服、消杀剂等的生产、采购、供应等工作;遇有紧急情况,调剂余缺,组织调运。
3、负责防治人禽流感医药品及用品、生产应急所需资金和物资。
4、负责防治人禽流感医药品及用品的储备和调节工作,制定紧缺医药品及用品的应对预案和应急措施。
5、监测与群众基本生活密切相关的粮、油、盐、糖、蔬菜、肉、蛋等生活必需品和卫生清洁用品的市场动态,督促各级政府做好市场供给保障等工作;遇有紧急情况,调剂余缺,组织调运。
6、指导各地加强生产领域和流通领域监督管理,保证产品质量,稳定市场,稳定物价,查处违规生产经营行为,打击违法活动,维护正常的市场秩序。
7、制定市财政防治人禽流感专项基金使用方案,确保及时拨付使用;督促各级政府安排落实人禽流感防治基金,做好城乡困难群众人禽流感防治医疗救助及生活救助工作。
8、负责组织接受和管理国内外防治人禽流感的捐赠事宜。
9、承办市领导小组交办的工作。
(四)农村组。组长为市农业局局长。成员由市农业局、市卫生局、市财政局、市林业局、市工商局、江门检验检疫局等单位有关人员组成。主要职责:
1、制定农村人禽流感防治工作方案。
2、督促检查各地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关于救治农民和农村人口人禽流感患者方针政策的情况。
3、协助分析并预测农村人禽流感疫情,及时提出相关措施和建议。
4、配合有关部门组织对农村人禽流感患者及时采取救治措施。
5、指导和督促各级政府加强对农村和广大农民开展防治人禽流感知识的宣传和普及工作。
6、督促各级政府加强开展农村爱国卫生运动和环境整治工作。
7、指导各级政府对从疫区返乡的务工人员实施疫情监测。
8、指导和督查落实农村集贸市场的人禽流感防治工作。
9、及时总结交流各地防止疫情向农村蔓延的经验和做法。
10、承办市领导小组交办的工作。
(五)宣传组。组长为市委宣传部领导。成员由市委宣传部、市府办公室、市卫生局、市公安局、市科技局、市文广新局、市外侨局等单位有关人员组成。主要职责:
1、制定宣传报道口径,及时提出新闻宣传报道的指导性意见。
2、负责组织对外情况发布和宣传活动,包括境外和国外媒体涉及人禽流感采访等相关活动的安排和管理工作。
3、指导和组织有关部门、新闻媒体做好疫情通报、防护措施、相关法律法规、先进人物与先进事迹、重大决策和部署等方面的宣传工作。
4、审查有关防治人禽流感工作的新闻通稿,提出加强对外宣传和对互联网信息、手机新闻短信息管控的意见。
5、组织境内外新闻媒体采访与召开新闻发布会。
6、承办市领导小组交办的工作。
(六)治安组。组长为市公安局领导。成员由市公安局、市卫生局、市工商局、市司法局、江门武警支队、江门边检站、江门检验检疫局、市物价局等单位有关人员组成。主要职责:
1、密切关注社会动态、搜集、掌握与人禽流感有关的情况信息,尤其是影响社会稳定的情况信息。
2、加强对社会面的控制,及时发现、严密防范、严厉打击哄抬物价等扰乱市场秩序和造谣惑众等违法犯罪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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