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门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江门市重点地方病防治规划(2006-2010年)的通知
(江府办[2006]33号)
各市、区人民政府,市直各单位:
市卫生局编制的《江门市重点地方病防治规划(2006-2010年)》业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江门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二○○六年三月二十日
江门市重点地方病防治规划(2006-2010年)
地方病是严重危害人民身体健康的常见病、多发病。我市是地方病流行较为严重的地区之一,主要以碘缺乏病、华支睾吸虫病(肝吸虫病)为主。以肝吸虫病为例,我市沿西江水系下游的蓬江区、江海区、新会区、开平市和鹤山市内有22个镇是肝吸虫病较重的流行区,流行区人口达120多万人,感染者约15万人。随着人们生活水平的提高和饮食习惯的改变,越来越多的人喜欢食“鱼生”,由此而出现的食物源性寄生虫感染大幅度增加。经对江门部分地区同一人群的寄生虫病分布调查,1989年肝吸虫病感染率只有4.19%,而2002年则上升至27.11%。2004年对江门市区调查显示:机关工作人员肝吸虫病感染率为20.62%、企业职工为18.65%、公司职员为12.95%,平均感染率为16.30%,按流行程度列为重度感染人群。
为进一步加强我市地方病防治工作,有效预防和控制地方病的流行,保护人民群众身体健康,促进经济与社会协调发展,根据省府办公厅《转发省卫生厅关于广东省重点地方病防治规划(2005-2010年)的通知》(粤府办[2005]91号)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制订本规划。
一、指导思想
按照“政府领导、齐抓共管,预防为主、科学防治,突出重点、因地制宜,统筹规划、分步实施”的原则,建立政府主导、部门合作、群众参与的防治机制,切实落实综合防治措施,加快我市地方病防治进程。
二、基本原则
(一)政府领导,齐抓共管。各级政府要将地方病防治工作纳入当地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加强领导,加大投入。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建立联席会议制度,密切合作,加强协调,立足本部门和单位的职责,发挥各自优势,推动防治工作扎实有效、深入持久地开展。
(二)预防为主,科学防治。通过广泛深入开展健康教育活动,让群众了解地方病的危害,掌握防治知识,改变不良饮食习惯,积极主动参与防治工作,减少并消除各种致病因素,形成健康的生活方式。同时,依靠科技,不断提高防治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