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门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市城管局关于江门市区城市管理重心下移工作实施方案(暂行)的通知
(江府办[2006]41号)
蓬江区、江海区、新会区人民政府,市直有关单位:
《江门市区城市管理重心下移工作实施方案(暂行)》业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按照执行。执行中遇到的问题,请径向市城管局反映。
江门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二○○六年四月二十九日
江门市区城市管理重心下移工作实施方案(暂行)
为贯彻落实《关于印发江门市区城市管理重心下移工作方案的通知》(江府办[2006]22号)精神,确保城市管理重心下移工作依时顺利完成,推进城市管理行政综合执法,提高我市城市管理水平,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关于加强城市管理的协调职能问题
为加强市区城市管理,充分发挥市直有关部门作用,确保市区城市管理重心下移的落实。建立市城管委联席会议制度,每半年召开一次联席会议,研究部署城市管理工作任务。建立市城管协调会议制度,组织落实市城管委联席会议精神和工作目标任务,协调解决城市管理的热点、难点问题。
二、关于城市管理重心下移交接工作
(一)成立工作小组
为确保今年5月1日开始实施市区城市管理重心下移工作方案,在市、区城市管理职能部门成立工作小组。组长由市城管局局长赵启豪担任,副组长由副局长马克烈以及蓬江区城管局局长黄锦波、江海区城管局局长黄国平、新会区城管局局长陈润虾担任。成员由市城管局城管办、人事科、城监支队和各区城管局有关负责同志组成。工作小组在市区城市管理工作重心下移工作专责小组的领导下,组织市、区城管部门落实江府办[2006]22号文工作要求,切实保证工作移交、队伍稳定,协助和处理好人、财、物的交接工作。工作小组在顺利移交、工作正常开展后自行撤销。
(二)市城监支队执法人员组编工作
按照“把市城市建设监察支队的蓬江大队、江海大队整体下放蓬江区和江海区,保留市级直属大队”的要求和在现有蓬江、江海大队编制人员为基础的原则,对现市城监支队在编执法人员进行个别调整,蓬江大队编制为18人、江海大队编制为12人(具体人员名单见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