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沈阳市对外贸易经济合作局关于印发行政管理有关制度的通知


  三、国际长途电话统一设在办公室,并由专人负责管理。各处室如拨打国际长途电话必须填写《拨打国际长途审批单》,经本处室负责人及办公室主任签字审批后方可使用。

  四、通信应提前计划好时间,尽量以普通信函形式邮寄。特殊情况需发送特快专递要于事前填写《国内国际快递审批单》,经本处室负责人及办公室主任签字审批后,由办公室统一办理。

  五、提倡积极发挥互联网作用,通过邮件等网络通讯方式进行对外联络。

  六、办公室定期将各处室通讯及通信费用发生情况在内网进行公示。

  外经贸局办公用品使用管理制度

  一、外经贸局办公用品由局办公室统一采购、集中保管,按计划以处室为单位发放使用。

  二、一般性办公用品配发纳入局行政经费专项预算,根据工作需要并结合局经费状况,确定年人均标准,原则上采购总量不突破预算,各处室年领用数量也应控制在人均标准以内。

  三、办公用品发放实行登记审批制度。由处室经办人填写领用表,标明物品名称、数量,经办公室主任签字批准后,向办公室行政管理人员领取。

  四、各处室自行购买的办公用品,一律不予报销费用。

  五、新设机构由其提出办公用品一次性申领计划,办公室经请示分管局领导后,一次购齐。合并机构由办公室在局内进行调剂解决,确需购置的大宗物品需请示分管局领导后购置。

  注:本制度中所指的办公用品只限于办公室规定范围内的物品。

  外经贸局车辆使用管理有关规定

  一、局机关车辆使用原则:

  1、为副局级以上领导提供通勤服务并保证其公务活动用车;

  2、为离休干部集体活动、看病就医提供用车;

  3、为全局外事活动提供接待用车;


第 [1] [2] 页 共[3]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