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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民族地区教育发展十年行动计划协调领导小组办公室、四川省教育厅关于印发《“四川省民族地区教育发展十年行动计划”2007-2009年中小学校长、教师培训工作计划》的通知

  7、教师教研能力培训及开发:研训结合,以研带训,在省级专家的指导引领下,组织一线教师根据教育教学实践,进行总结、反思、交流、提高,组织一批骨干教师对民族地区教育改革和发展的课题进行研究,如民族地区学校发展策略与方法、校本研修制度创新、民族地区学生的特点与教育对策、本土教育资源的利用、教师专业持续发展的对策等课题研究,促进民族地区教师自我研修能力的提升。
  四、培训方式
  1、挂职研训: 组织部分校长到内地或当地管理水平较好学校挂职研训,即先集中短训,再到学校挂职,然后又集中培训(集中-挂职-集中)。
  2、集中培训:组织教师和培训者到培训机构集中进行短期培训,以在州县集中培训为主。
  3、送教培训:由培训机构组织优质培训资源,送教到州开展短期培训。
  4、远程培训:由省教师教育网络联盟管理中心组织专家,通过网络平台开展远程培训;通过全国教师教育网络联盟成员单位开展网络教育。
  5、校本培训:组织和支持培训专家深入中小学,加强对校本研修的指导,提高校本研修的实际效果。
  五、培训要求
  (一)加强领导,统筹安排,确保培训计划顺利实施。
  民族地区教师培训工作是《四川省民族地区教育发展十年行动计划》的重要组成部分,既是一项政治任务,更是一项民心工程。培训工作要在省“两基”攻坚十年行动计划领导小组办公室和省教育厅的统一领导下,统筹安排,有序推进。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培训机构及有关单位、广大中小学校一定要从讲政治的高度加强领导,落实责任,采取有效措施,保证培训工作质量。
  各地要进一步完善教师教育经费保障制度,要建立以政府投入为主,多渠道筹措教师教育经费的保障机制,以及政府、学校和教师个人培训成本分担机制。省级培训所需经费由省级财政支付,州、县级培训所需经费主要由当地财政支付,省级给予适当补助。各地要将必需的教师培训经费纳入当地政府财政教育预算,设立教师培训专项经费,重点用于农村教师培训。考虑到民族地区州县级培训任务重,工学矛盾突出,因此,州县级培训可分步骤、分区域实施。
  (二)加强管理,精心组织,确保培训质量
  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加强培训过程的组织管理和质量监控。省教育厅要组织专家开展督导评估,做好培训、指导、咨询等服务,要建立表彰激励机制。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进一步完善教师培训制度,将教师继续教育制度与教师人事制度改革相结合(校长、教师的培训与使用和管理相结合),与教师资格证书再认证和教师职务评聘相结合,建立教师终身学习和专业发展的激励机制和约束机制。各级教师培训机构要加强调查研究,提高培训针对性和实效,确保培训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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