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级主要对寄宿制学校校长、骨干教师等进行培训,帮助他们进一步更新教育教学思想,提高教学反思与教学研究能力及使用现代教育技术手段的技能,提高教育教学水平和管理水平,带动州县及培训和校本研修有效开展。州、县两级培训以新理念、新课程、新技术、师德教育(即“三新一德”)为主要培训内容,同时要针对民族地区校长、教师的实际需求,适时增加学科知识补偿与更新、学科教学设计与质量提高、班主任工作理论与实践、教研方法指导等方面内容。
1、中小学校长培训:采取挂职与集中研训相结合的方式对校长(尤其是寄宿制学校校长)开展以学校行政、教学、教师队伍、学生、财务、资产、安全、校园文化管理和校长自我管理等为主要内容的培训。其中以符合民族地区学校需要的行政、教学、财务、资产管理和安全管理等方面的基本理论和典型案例为重点,突出针对性、实效性。
2、中小学学科教师培训:继续分层次、分批对教师开展以“三新一德”教育为主要内容的全员培训。配合基础教育课程改革实施进程,进行中小学教师新课程及学科知识补偿与更新等培训,帮助广大教师在教学改革实践中不断提高实施新课程的能力和水平。
3、中小学班主任培训:按照《
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启动实施全国中小学班主任培训计划的通知》要求,开展以班主任工作规范、学生心理健康教育指导、班级活动设计与组织、班级管理、未成年人思想道德教育、相关教育政策法规等专题为主要内容的中小学班主任培训。
4、双语教学师资培训:按照民族地区普通模式学校教师的培训办法,对彝、藏地区中小学两类模式双语教学学校中从事教学工作的教师规范轮训一遍。
5、教育技术能力培训:按照教育部《
中小学教学人员(初级)教育技术能力培训大纲》的要求,分期分批组织民族地区中小学教学人员、中小学管理人员、中小学技术支持人员,参加不低于50学时的教育技术培训,达到初级培训水平要求。
6、州、县两级培训机构培训能力提升:组织州、县两级教师培训机构开展以教师培训机构建设的理论与实践、研训结合的途径与方式、校本研修的组织与指导、培训观念与培训模式的创新、培训特色的提炼与经验的推广、教学研究与科研课题的管理和指导等为主要内容的研修,提高民族地区州、县教师培训机构的培训能力,支撑服务本区域内全体教师的专业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