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双语师资培训:培训二类模式小学彝、藏语文教师1855人(2007年培训961人,2008年培训894人)。培训一类模式高中教师143人(2007年培训73人,2008年培训70人)。培训一类模式初、高中汉语水平考试300人(2007年150人,2008年150人)。2007年培训1184人,2008年培训1114人。
4、教师培训机构培训者培训:共培训440人(含6个县),其中,县(州)级教师进修校校长100人,县(州)级教师培训机构语文、数学、英语主讲教师240人,县(州)级教师培训机构教育科研带头人100人。2007年培训340人,2008年培训100人。
5、推进校本研修基地学校建设:加强民族地区中小学学习型组织建设促进校本培训。(1)依托省级教师培训机构在民族地区建设100所“校本研训”基地学校,有效指导和带动校本研修的开展。2007年建设50所,2008年建设50所。(2)总结推广(中加合作“乡村教师能力建设”项目)农村教师培训经验。
6、远程网络培训:通过全国和省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网络,指导县级教师培训机构开展新课程和双语教育等专题网络培训10000人。2007年培训5000人, 2008年培训5000人。
7、教师教研能力培训及开发:组织开展民族地区教育教学研究。以研带训,研训结合,提升培训质量和水平。(1)组织专家研制民族地区校长及主干学科教师培训的培训标准,规范培训内容和相关要求;(2)组织一线教师开展 “教师专业发展类”、 “教育教学类”研究,提升和开发教师教研能力;(3)组织开展民族地区教师“优质示范课”评选及推广;(4)组织编印、出版民族地区教师教学科研成果与教改经验集等。(5)在教育部推荐优秀教师资源中,通过专家筛选,制作民族地区教师自主学习资源包,向乡镇中心小学赠送教师自主学习资源包,促进教师自主专业发展。
8、以奖代补,加强教师培训机构能力建设:建立民族地区师资培训工作的督导评估及表彰制度,激励各级教师培训机构、培训工作者及参训教师认真搞好教师培训工作,努力提高培训水平和质量。
(二)州级、县级培训任务
州级要按照《四川省中小学骨干教师成长计划》和《 四川省农村教师专业发展计划》要求,按所在市(州)中小学教师总数10%的比例,建立市(州)级骨干教师队伍,重点培训乡镇以上中小学管理干部、州级骨干教师、班主任、教育技术教师、双语教学师资;要充分依托省级培训所产生的骨干力量组织实施州级培训,并依托这支队伍实时指导、引领县级培训和校本研修。县级要完成其余所有教师的培训和乡中心校以下学校中层管理干部的培训,依托省级、州级骨干力量组织实施县级培训跟踪指导和指导校本研修。
三、培训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