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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信息化委员会关于印发《上海市信息产业“十一五”专项规划》的通知

  二、指导思想和发展目标
  (一)指导思想
  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认真贯彻国家信息产业发展的指导方针,坚持优先发展信息产业和“以信息化带动工业化、以工业化促进信息化”的国家战略,坚持信息产业国际化、规模化、专业化、自主创新的发展思路。围绕加快实现“四个率先”、全面推进“四个中心”建设的发展目标,以技术创新和集成应用为主线,转变发展观念,创新发展模式,提高发展质量。把握国际制造业和服务业转移的趋势,依托骨干企业、基地园区和行业协会,充分发挥政策措施、标准规范、知识产权的支撑作用,处理好规模扩大与效益提升、总量增长与结构优化、政策导向与市场配置、自主发展与对外合作、技术进步与增加就业、竞争机制和公共服务的关系,努力提升信息产品制造业水平,推动信息技术在经济社会各领域广泛应用,扩大信息服务业市场规模,打造国际知名品牌和企业,加速新业态的形成和壮大。
  (二)发展思路
  1.聚焦产业重点--重点发展软件、集成电路、新型元器件三大核心产业,进一步壮大通信、信息家电、信息服务等产业规模。把握好“优势产业要发展、均势产业要稳定、劣势产业要淘汰”的原则,合理配置资源,走出一条稳定、健康和可持续发展之路。
  2.提高创新能力--坚持原创思维,将国内市场需求与原始创新、集成创新、引进消化吸收再创新有机结合起来,重点突破一批关键技术、核心技术,培育一批创新型企业和拳头产品,推动一批新兴产业发展,提升产业的竞争能力,从而在获得高增长的同时,不断积蓄下一步发展的潜在优势。
  3.加强产业辐射--促进信息技术与传统产业的融合,在提高传统产业的技术能级的同时,形成信息产业新的增长点。通过信息产品制造业和信息服务业的发展、扩散、集成、整合,促进不同产业之间的相互渗透和交融,加快结构调整,加快新技术的应用,加快产业化的步伐,加快新业态的形成,构建新型产业体系。
  4.激发有效需求--营造良好的市场氛围,持续推进信息化,使全社会都能充分感觉、认识、理解信息产品和信息服务,从而激发兴趣和形成有效需求,拉动信息产业的发展。
  5.机制体制创新--从资本投入发展逐步转向创新驱动发展。坚持制度创新与技术创新协同推进,敢于突破、善于突破,形成有利于转变增长方式、促进可持续发展的协调机制,大力推进“产、学、研、用”战略联盟,加快完善信息产业技术创新体系,为信息产业的发展提供相适应的保障体系;推进政府职能转变和管理创新,做好引导、规范、监管和服务;提高政策推动效用,形成推动信息产业新一轮发展的新模式、新举措,为产业创造良好的发展环境。
  6.坚持外向经济--加强对国际产业转移趋势的分析和研究,找准产业突破口,实现吸引外资方式由“被动式”向“主动式”的转化。吸引全球信息产业领先企业的地区总部和运行中心聚集本市,用活国内外的资源和市场,努力将上海建设成为国际技术和产业转移的中心。
  (二)发展目标
  重点实施“3689”电子强市发展计划。实现软件、集成电路、新型元器件三大核心产业关键技术的重大突破;扶持集成电路研发、软件开发测试、新型元器件、数字内容、宽带无线通信、汽车电子等六个公共开发平台和工程研发中心的建设,形成集成电路、软件、新型元器件、新一代移动通信、数字音视频、汽车电子、半导体照明、数字内容等八大产业优势,建设微电子、软件、新型元器件、数字内容、通信设备、半导体照明、数字音视频、汽车电子和计算机九大产业基地。继续鼓励资源消耗少、环境污染低、经济效益高,有助于扩大就业、增加税收的信息产品制造业的引进与发展。继续保持信息产业作为本市基础性、支柱性、先导性和战略性的产业地位。
  在“十一五”期间,信息产业的年平均增长速度达到17%左右。到2010年,信息产业的总体规模突破1万亿元,增加值占全市GDP的比重达到15%。其中信息产品制造业的销售收入达到7700亿元;信息服务业的经营收入达到2300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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