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教育厅关于开展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精彩一课”评选的通知
(川教函[2007]98号)
各高等学校:
为进一步推动我省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建设,提高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队伍的整体素质,高质量地全面实施新课程方案,创新教学方法、改进教学手段,提高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的针对性和时效性,实现我省提出的5年内使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教育教学状况有明显改善的目标。省教育厅决定在全省高校开展“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中国近现代史纲要”课精彩一课的评选,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内容要求
(一)参选内容:高校“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中国近现代史纲要”课。统一使用马克思主义理论研究和建设工程重点教材,讲授章节自定。
(二)参选对象: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专兼职教师
(三)要求:
1、讲课时间40分钟。
2、讲课内容符合教学大纲,理论联系实际,观点鲜明正确,重点突出,逻辑性强,语言表达精炼生动、用普通话。
3、合理安排课堂教学环节,教学氛围良好,教师仪表仪态大方、得体。
4、教学手段应用得体,板书设计美观大方、干净自然,课堂教学语言及有关引证表述准确。
5、善于采用启发式、案例式、研究式的教学方式,能较好地启发学生思考,有一定的师生互动安排。
6、熟练运用多媒体教学,课件制作精细,风格统一,布局合理,色彩协调,资料丰富,教学内容、层次表现分明,吸引力强,视觉效果好。
二、评选办法
各校接到本通知后,按自愿申报的原则,推荐“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中国近现代史纲要”课各1名教师参加全省“精彩一课”的评选。推荐表(见附件)在5月31日前报省教育厅宣传思想工作处。我厅将于7月集中各校推荐的教师,组织专家进行现场评选(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三、 奖励办法
入选“精彩一课”的教师,我厅将颁发荣誉证书,并进行奖励。对其中优秀的“精彩一课”,我厅将组织录制示范光盘,向全省高校推广。
联系电话及传真:028-8611109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