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政府职能的转变和社会管理优化需要信用制度支撑
随着服务政府、责任政府、法治政府的建设,上海城市社会化管理和公共服务水平将进一步提升。随着政府信用意识的提高,通过信用制度规范行政行为当事主体,化解人民内部矛盾,实现间接的、动态的、全程的社会管理的迫切性将更加显著;随着企业、社会团体自律意识的加强,实施信用管理的主动性将不断提高;随着个人信用意识的不断增强,知信用、守信用、用信用的社会氛围将进一步浓厚。
(三)信息技术发展与应用为信用管理和服务提供更强的技术保障
“十一五”期间,随着信息通信技术在信用信息记录、公开、交换,以及信用信息采集、存储、加工开发、信用产品提供等信用管理和服务流程各个环节上的应用,将使信用信息的记录更加全面、信用信息归集更加便捷、信用信息交换更加灵活、信用信息公开更加广泛、信用产品使用更加方便,守信受益、失信惩戒放大效用更加明显。
面对新的发展机遇的同时,社会诚信体系建设作为一项长期性、基础性工程,仍然面临一些亟待解决的问题和挑战:一是法律环境和管理体制的不够完善,将使地方诚信体系建设深入推进受到一定的制约;二是市场主体防范信用风险的意识不够,信用市场自发性需求不足,市场需求培育仍存在相当难度;三是公开共享信用信息的主动性不足,信用信息采集渠道不畅,将制约信用服务体系的发展。面对新的形势,站在新的起点,需要社会各方面共同努力,进一步增强使命感、责任感和紧迫感,主动抓住机遇,积极应对挑战,勇于开拓创新,努力寻求新的突破,持续深入推进社会诚信体系建设,不断开创诚信体系发展的新局面。
三、指导思想
“十一五”期间,上海社会诚信体系建设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科学发展观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为统领,按照推动“四个率先”的总体要求,紧紧围绕“四个中心”建设和成功举办世博会的奋斗目标,坚持深化信用制度建设,切实发挥市场经济体制的基础作用;坚持培育信用服务体系,有效实现现代服务业的支撑作用;坚持营造社会诚信环境,切实提高构建和谐社会的保障作用;准确把握信用体系建设的发展规律,统筹规划、协调发展,应用引导、培育需求,市场运作、规范管理,促进和保障上海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地发展。
四、发展目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