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政府部门、区县政府、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积极探索建立信用制度。本市国有大型企业和部分中小企业初步建立了信用档案,记录本企业和交易方的信用信息,为企业信用信息的归集公开创造了基础。相关政府部门、区县及一些社会团体完善业务管理信息系统,记录了个人和企业信用信息并将行政处罚、监督检查、诉讼及案件执行等部分信用信息以多种形式对社会公开并纳入联合征信系统,实现信用信息一定范围的共享。信用产品在信用贷款、信用卡发放中得到普遍使用;在政府采购、中小企业贷款担保、政府扶持资金审批、优惠政策享受等政府监管和服务环节得到引导使用;在企业商务活动中得到一定程度有效使用。相关政府部门和授信主体根据相对方的信用状况提供了便利措施和实施惩戒制约,行政惩戒、市场惩戒、社会惩戒的联动机制初步形成。
(三)信用服务体系初步形成较完整业态
上海在全国率先开展个人联合征信试点。到“十五”期末,上海市个人信用联合征信系统数据库理事会成员单位由建立之初的15家增至45家;归集的信用信息由单一的信贷信息扩展至社会保障、公用事业、民事经济合同判决以及保险、会计等特殊行业从业者的职业信用信息等九大类267项;入库总人数由110万增至618万,年出具信用报告由2万份增至182万份(见图);平均查得率由40%提高到87%;现场查询网点由15个增至600多个,并且增加了电话查询、专线查询、互联网查询方式;提供的信用产品由个人信用报告拓展至个人信用风险评分、客户账户后续管理以及中间变量等多种信用产品。
2000-2005年个人信用联合征信系统年度入库总人数和信用报告出具数上海市企业信用联合征信系统的开通运行,为归集相关政府部门掌握的企业基础信息提供了平台。到“十五”期末,系统入库企业数量达60余万家,归集了信贷、纳税、质监、行业标准、行业分类、进出口记录、司法记录、国资绩效考评、环保监管等信用信息,为社会提供企业信用信息查询服务,并实现了网上查询。
“十五”期间,本市社会信用服务业得到较快发展。经备案的专业信用服务机构已有38家,业务范围从最初的资信评级扩展至商业征信、信用保理、商账管理、信用管理咨询等,形成较为完整的信用服务业态。行业从业人员约1000人,年营业收入约2亿元,上海地区个人信用报告查询数约占全国查询总数的四分之一。上海市信用服务行业协会成立,促进信用服务行业自律发展。
(四)社会诚信创建活动广泛开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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