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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建筑业管理办公室关于开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的通知

上海市建筑业管理办公室关于开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的通知
(沪建建管[2007]第049号)


各有关单位: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在重点行业和领域开展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的通知》(国办发明电[2007]16号)要求,结合本市建设工程的实际情况,现就本市开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和构建和谐社会为指导,以确保本市建设工程安全质量有效受控为宗旨,以建设工程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有关标准为依据,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安全生产方针,认真落实各项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建设工程安全生产技术措施,切实控制和减少伤亡事故的发生。

  二、总体目标

  通过排查治理,进一步加强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监管力度,完善监管体制;强化企业的安全生产主体责任,集中解决管理中存在的突出问题,促进企业加大安全投入,提高施工现场安全防护水平;提高建筑业从业人员特别是农民工操作技能和安全防范能力,减少施工作业人员违章违规行为;有效遏制重大伤亡事故的发生。

  三、排查治理重点

  (一)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重大危险源工程);

  (二)大型建筑施工机械;

  (三)区(县)开发园区和村镇工程。

  四、实施步骤

  (一)准备工作阶段:6月5日前;

  (二)企业自查整改阶段:7月底前;

  (三)督促检查阶段:8月5日前;

  (四)“回头看”再检查阶段:12月中旬前。

  五、排查治理要求

  (一)排查治理的重点:

  一查思想。查各级领导对本单位安全生产现状是否进行分析,对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的认识是否到位。

  二查管理。查企业内部的安全责任体系、监控体系、考核奖惩体系是否明确。

  三查制度。查企业的安全技术应用制度,安全技术方案编制审核制度,安全措施验收挂牌制度(包括施工令)及安全巡查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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