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回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自治区西部办、发展改革委等部门关于《巩固退耕还林和退牧还草成果若干问题意见》的通知
(宁政办发[2007]81号)
各市、县(区)人民政府,自治区政府各部门、直属机构:
自治区西部办、发展改革委、财政厅、农牧厅、林业局《关于巩固退耕还林和退牧还草成果若干问题的意见》已经自治区人民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结合本地、本部门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二○○七年五月二十三日
关于巩固退耕还林和
退牧还草成果若干问题的意见
实施好退耕还林、退牧还草工程,事关生态环境改善和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为了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和自治区党委、政府关于稳步推进“两退”工程、巩固和扩大生态建设成果的要求,确保我区实现生态改善、产业发展与农民增收的综合目标,为构建和谐宁夏、建设祖国西部生态屏障做出贡献,现提出如下意见。
一、肯定成绩,正视问题,切实增强巩固生态建设成果的紧迫感
随着西部大开发战略的实施,我区先后于2000年、2003年启动实施了退耕还林和退牧还草工程。截止2006年底,全区实施退耕还林1139万亩,其中:退耕地还林471万亩,荒山荒地造林618万亩,封山育林50万亩,累计争取国家投入33亿多元;实施退牧还草工程围栏草原1960万亩、补播改良315万亩,累计争取国家投入4.8亿多元。通过实施“两退”工程,工程区草原植被迅速恢复, 林草资源总量迅速增加,水土流失和沙化面积逐年减少,生态环境和农业生产条件得到明显改善;山区农业结构调整步伐加快,草畜、马铃薯、特色林果、道地中药材等后续产业和劳务经济逐步发展壮大,“种、养、加”和“粮、经、饲”比例渐趋合理,农民收入有效增加。2006年第三次全国荒漠化沙化监测结果表明,我区已累计治理沙化土地46.7万公顷,荒漠化土地和沙化土地分别比1999年减少了23.3万公顷和2.54万公顷,成为全国第一个治理速度大于沙化速度的省份。全区森林覆盖率由2000年的8.4%提高到2006年的9.84%,生态建设步入“整体遏制、局部好转”的新阶段。全民生态意识明显增强,加快生态环境保护与建设已成为全社会的共识。
但“两退”工程实施中也还存在一些突出问题,主要是:(一)一些地方征占用草原不依法执行审批制度,随意破坏草原和草原围栏的现象呈增加趋势。个别偷挖甘草、抓发菜、捕蝎子的人员、车辆损毁草原围栏和破坏草原植被的现象时有发生,中宁县、中卫市城区、灵武市、海原县部分地段草原围栏遭受破坏的现象较为严重。(二)草原承包经营责任制落实不够彻底,存在责、权、利不清的现象。一些县市开展第二轮草原承包工作不扎实,个别地方甚至走了过场,部分草原至今没有实行承包。多数地方由于户均占有草原面积小,以联户和自然村承包,使草原的管理和利用仍没有摆脱“吃大锅饭”的状况,造成承包主体模糊、权益不清、责任不明,给草原的保护和利用造成很大的难度。(三)林木、草原管护缺乏有效办法,管护不到位。在“两退”工程实施中,各地普遍存在重工程建设、轻抚育管护的现象,绝大多数县(区)没有制定相应的林木、草原管护办法,定期巡查、上门服务、依法处罚、组织协调等工作不到位,退耕林地不同程度地存在着病、虫、鼠、兔等危害。(四)部分退耕户未留足口粮田,长远生计存在困难。据调查,目前山区8县(区)未留足口粮田和全退户涉及4.8万户,25.78万人,其中耕地全退户9000多户,4.2万人,主要集中在固原市的5县(区)和中卫市的海原县。这些全退户和未留足口粮田户,其经济收入主要以退耕还林补助为主,其中给予贫困户的退耕还林补助几乎是他们维持生计的主要来源。国家政策补助停止后,这部分退耕农民的生计将难以保障,而对于贫困户来说生计将更加艰难,存在着毁林复耕的危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