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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四川省委教育工委、省教育厅关于加强和改进新时期教育系统群众工作的意见

  2、建立健全群众诉求表达机制。畅通信访渠道,充分尊重和保护群众的信访权力,对群众来访要坚持文明热情接待,对群众来信要认真负责办理,坚决纠正限制和干涉群众正常信访活动的错误做法。建立完善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高校门户网站,加快信访信息系统建设,方便群众网上投诉和查询。建立完善领导干部定期接待群众制度,每周不少于1天。教育行政部门和高校党政主要领导对重要来信来访要高度重视,亲自阅批、接待,妥善处理。充分发挥教育系统党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联系群众的重要作用和共青团、工会等群团组织的优势,与新时期群众工作有机结合,及时反映群众的意见和建议。信访量大、积存问题多的地区和高校要组织专门力量,深入调研,体察民情,了解民意,化解民忧。

  3、建立健全矛盾纠纷排查处理机制。进一步完善工作制度,建立“ 统一领导、分级负责,集中梳理、归口办理,责任明确、措施到位”的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机制。各地、各高校要坚持经常排查和集中排查相结合,及早发现信访苗头和倾向,特别对群众反映强烈的热点、难点问题,要重点排查。对排查出的问题,要明确责任主体、工作主体和实施主体,落实责任人,限期妥善解决,切实把问题解决在基层,把矛盾化解在萌芽状态。建立健全信访信息汇集分析制度,综合开发利用信访信息资源,增强工作的预见性和针对性,牢牢把握工作主动性。

  4、建立健全考核奖惩和责任追究机制。强化目标管理,完善督导落实、问题整改、信息报告、情况通报等制度,做到全程监控、跟踪管理、有效协调、及时反馈,随时、准确掌握群众工作动态。严格按照“ 属地管理、分级负责”和“ 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进一步明确和强化地方、高效的责任。严格工作考核,变对信访部门的单一考核为对地方、高校的综合考核。严格工作纪律,凡涉及群众利益的问题,严禁知情不报、敷衍塞责、推诿扯皮、矛盾上交和方法简单、作风粗暴,防止贻误处置时机。严格落实责任追究制,因群众工作不力、信访稳定矛盾突出被列入重点管理对象的地区和高校不能参加评优和奖励;造成严重后果的,对相关领导和直接责任人要依纪依法严肃处理。

  三、突出重点,下大力解决群众关心的突出问题

  1、全力实施“教育资助行动”。教育公平是社会公平的基础,是和谐社会的基石。各地、各高校要从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入手,扎实抓好“教育资助行动”,着力解决教育乱收费、中小学择校热、贫困学生资助、进城务工农民子女和留守学生教育、教师合法权益保护等涉及教育公平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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