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四川省委教育工委、省教育厅关于加强和改进新时期教育系统群众工作的意见
(川教[2007]87号)
各市州教育局、各高等院校:
为贯彻落实《中共四川省委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和改进新时期群众工作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进一步做好新时期教育系统群众工作,切实解决群众关心的教育热点、难点问题,坚持科学发展,促进教育公平,努力办好让人民满意的教育,提出以下意见。
一、认真学习贯彻《意见》精神,提高认识,切实增强做好新时期教育系统群众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
群众观点是我们党的基本的政治观点,群众路线是我们党的根本工作路线。这是由我们党的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所决定的。做好新时期教育系统群众工作,是巩固党的执政基础、提高执政能力的根本需要,是“坚持科学发展、构建和谐四川”的必然要求,是加强干部队伍作风建设的重要任务。全省教育系统必须认真学习贯彻《意见》精神,深刻认识做好新时期群众工作的重要性,进一步增强做好群众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自觉把群众工作放在构建和谐四川教育的重要位置,切实抓紧抓好,真正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
二、健全机制,努力做好新时期教育系统群众工作
做好新时期教育系统群众工作的指导思想是,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牢牢把握“坚持科学发展、构建和谐四川”这个主题,认真贯彻新时期加强群众工作的方针政策,紧紧围绕实现和维护群众利益这个根本目的,转变群众工作理念,创新群众工作方式,健全群众工作体制和机制,坚持依法按政策办事,切实维护社会公平正义,最大限度地增加和谐因素、减少不和谐因素,为构建和谐四川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1、建立健全科学决策和民主管理机制。要坚持科学决策、民主决策、依法决策,综合考虑改革的力度、发展的速度和群众可承受的程度,保持政策的严肃性、连续性、稳定性,注意相关政策之间的关联性,统筹兼顾各方面利益。落实重大教育决策稳定风险评估机制,凡与师生员工和人民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的重要决策、重大项目和敏感事项,都要严格实行公示、听证、咨询等制度,广泛听取和认真采纳群众意见。全面推进政务公开、校务公开,进一步健全完善学校职代会(教代会)制度,充分保障广大师生员工依法享有的选举权、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切实维护师生员工合法权益。全面推进依法治教、依法治校,切实规范学校的办学行为,提高学校管理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