承办单位: 自治区党委宣传部、广电总台、经委。由宣传部具体负责落实。
四、进一步推动企业,尤其是重点耗能企业节能减排工作
在节能宣传周期间,各企业要利用板报、厂报、广播等形式开展节能宣传工作。自治区经委将会同有关部门对我区重点耗能企业落实节能减排工作情况进行检查。
承办单位:自治区经委、总工会。
五、在中小学校和高校广泛开展节能宣传教育活动
(一)在节能宣传周期间,采取发放节能宣传材料、悬挂横幅、举办节能宣传图片展览、举行国情和资源节约讲座等形式,在各级各类学校开展宣传教育活动,进一步增强广大师生的环保意识、节约意识和资源忧患意识。
(二)开展以节约能源为主题的校园文化活动。在校园内开展“保护环境,节约资源”知识竞赛活动;“我为节约作贡献”征文活动;“节能连着你我他”主题演讲比赛活动;“我为节能、环保献计策”活动。
(三)开展社会实践活动。组织学生参观有关工厂、企业,增强环境保护和节能的感性认识。
承办单位: 自治区教育厅、团委。
六、开展多系列、多层次科技活动,推动节能减排工作
(一)院士报告会。邀请中国科学院院士、中国科学院力学研究所研究员张新时作《生态建设与经济发展》学术报告。
(二)开展群众性的科技活动。通过《共建节约型社会》科普展览巡展、科技大篷车“进社区、进学校、进农村、进军营”等活动,宣传节能技术、新产品,把最新的节能技术推向市场。
承办单位: 自治区科技厅。
七、开展节能减排专项整治活动,将我区减排工作推向深入
结合6月5日的“世界环境日”,集中一段时间开展节能减排专项整治活动。并通过媒体进行跟踪报道,积极宣传节能减排对改善环境的重要意义,大力宣传我区开展节能减排的举措和成效,对浪费资源,污染环境的企业给予披露,力求实效。
承办单位: 自治区环保局。
八、充分发挥大企业示范带头作用,推动全区工业企业节能减排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