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各级环保部门要积极宣传节能减排对改善环境的重要意义,广泛宣传各地减排举措及成效,进一步促进减排责任的落实,积极引导企事业单位加大节能减排环保投入,引进新技术、新设备,为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做贡献。
七、国资委要督促国有大中型企业在实现“十一五”节能目标中起模范带头作用,全面推进高耗能产业向清洁化发展,组织开展争创节能先进企业和节能先进个人活动,宣传企业节能规划和目标,总结、推广、宣传企业节能典型经验,为实现“十一五”节能20%的目标做贡献。
八、各级工会组织要围绕发展循环经济、加强资源节约和环境保护工作,继续深入开展“我为节约做贡献”活动,积极实施“职工节约环保行动”,利用各种宣传阵地和宣传手段,广泛宣传节能环保知识,大力提高职工节能环保意识,引导职工立足岗位,积极开展“五小”活动和合理化建议活动,不断总结推广各地在节能降耗、环境保护中的经验和做法,表彰奖励成绩突出的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
九、各级宣传部门和新闻单位要把节能宣传作为近期宣传重点,组织广播电台、电视台、报纸开辟专栏、专题、专版等,制定宣传计划,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报道,充分发挥舆论的导向作用和监督作用。
十、各级共青团组织要结合“青年文明号”活动,积极开展“我为节约做贡献”活动,引导青少年增强资源意识和节约意识,推动社会形成资源节约的良好风尚。开展“青少年节约创新大赛”等活动。
银川市、石嘴山市、吴忠市、固原市、中卫市要根据《宁夏回族自治区2007年节能宣传周活动方案》制定本地区节能宣传周活动方案,并安排专项经费,于6月5日前将活动方案报自治区节能宣传周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自治区经委)。各相关行业协会要积极配合开展宣传活动。活动结束后,各级经委要会同联合主办单位对节能宣传周情况进行总结,表扬奖励先进,并对今后的活动提出意见。
二○○七年五月三十一日
附件:
宁夏回族自治区
2007年节能宣传周活动方案
根据
国家发展改革委等8部委《关于2007年全国节能宣传周活动安排意见的通知》要求,自治区经委提出《宁夏回族自治区2007年节能宣传周活动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