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主办学校负责依据国家有关成人高等教育的方针、政策对站、点的教学运行和教育教学质量进行具体指导和有效监控;制定站、点招生、学籍管理、教学管理等规章制度,监督、检查执行情况;派遣主讲教师,审核聘任辅导教师;定期对所属站、点工作进行检查或评估,对工作不负责任或不能胜任工作的人员,应与依托单位协商及时予以调整;对办学条件不符合要求、管理混乱、教学质量无法保证的站、点,应会同依托单位进行整顿,并负责妥善处理好遗留问题。
14、站、点依托单位负责配合主办学校加强站、点的建设和管理,同主办学校共同做好站、点工作人员的配备及管理工作,定期研究和检查站、点工作。
站、点负责协助主办学校做好所在区域的招生和学籍管理工作,执行主办学校交给的教学及管理任务,为师生创造良好的教学和生活条件,做好学生的思想政治工作,积极配合主办学校及教育行政部门对本站、点的检查评估工作,每学年向主办学校报送工作计划和总结。
此管理办法适用于在我省设置站、点的省外高等学校。
远程教育校外学习中心、自学考试助学机构、广播电视大学工作站、点的管理按国家已有规定执行。
原四川省教育委员会《四川省成人高等教育办学站(点)管理暂行办法》(川教成[1997]150号文)停止执行。
本办法自下发之日起施行,由省教育厅负责解释。
附表一:四川省成人高等教育函授站、校外教学点备案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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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办学校名称 │ (盖章) │
├───────┼──────────────┬───────┬────────────────┤
│站、点名称 │ │建站、点日期 │ │
├───────┼──────────────┼───────┼────────────────┤
│依托站、点单位│ │主管单位名称 │ │
│名称 │ │ │ │
├───────┼──────────────┼───────┴───┬────────────┤
│站、点通讯地址│ │站、点联系电话 │ │
├───────┼──────────────┼───────────┼────────────┤
│站、点负责人姓│ │移动电话 │ │
│名 │ │ │ │
├──┬────┼──────┬───────┼───┬───────┼─────────┬──┤
│开设│ │ 层次 │ │学习形│ │ 收费标准 │ │
│专业│ │ │ │ 式 │ │ │ │
│名称├────┼──────┼───────┼───┼───────┼─────────┼──┤
│ │ │ 层次 │ │学习形│ │ 收费标准 │ │
│ │ │ │ │ 式 │ │ │ │
│ ├────┼──────┼───────┼───┼───────┼─────────┼──┤
│ │ │ 层次 │ │学习形│ │ 收费标准 │ │
│ │ │ │ │ 式 │ │ │ │
├──┼─┬──┼──┬───┴───┬───┴───┼───────┴───┬─┬───┴──┤
│学生│在│ │校舍│自有 │ │ 生源范围 │在│ │
│规模│校│ │面积│ │ │ │校│ │
│ ├─┼──┤ ├───────┼───────┤ ├─┼──────┤
│ │拟│ │ │租用 │ │ │拟│ │
│ │招│ │ │ │ │ │招│ │
├──┴─┴──┼──┴───────┴───────┴───────────┴─┴──────┤
│省外院校所在省│ (签章)│
│、自治区、直辖│ │
│市教育行政部门│ │
│备案意见 │ │
├───────┼───────────────────────────────────────┤
│市、州教育行政│ (签章)│
│部门签署初审意│ │
│见(涉及医疗卫 │ │
│生、公安类专业│ │
│的还需省级卫生│ │
│、公安主管部门│ │
│签署意见) │ │
├───────┼───────────────────────────────────────┤
│ │ │
│四川省教育厅 │ (签章) │
│备案意见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