负责经济运行调节,监测分析经济运行态势;协调经济运行中的重大问题;研究提出和实施近期经济运行调控目标和政策措施,指导企业扭亏增盈工作;协调军工科研生产和军转民的有关问题;负责全市盐业行政管理工作。
(四)产业政策科(市行业规划办公室、市履行《禁止化学武器公约》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组织实施国家产业政策,研究提出产业发展方向、重点发展的行业和利用外资有关政策,监督检查产业政策实施情况,协调解决执行中的重大问题;研究提出发展大型企业和企业集团的政策措施;指导行业产业结构调整;组织开展落实国家鼓励、限制和淘汰的生产能力、工艺和产品目录工作;实施行业管理、行业技术政策;研究行业发展中的重大问题,并提出政策建议;协调行业内部关系,维护公平竞争秩序;对口联系工业领域的行业协会、社会中介组织并指导其改革和调整;承担国家和省、市政府授权核查禁止化学武器等履行国际公约工作;负责民用爆破器材的行业管理。
(五)技术进步与装备科
研究提出企业技术进步、技术引进和重大装备国产化的政策措施;组织推动企业技术创新工作;指导和协调重点技术创新项目、重大引进技术消化吸收项目等的实施;指导和推动企业技术创新机制建设及产学研联合;指导和协调企业重大技术装备项目的研制工作;指导企业开展质量管理、质量改进、质量认证、产品创牌创优等工作;提出市区工业企业“退市进园”的工作计划,并负责指导协调。
(六)资源节约与综合利用科
贯彻执行国家及省环境保护、资源节约与资源综合利用及发展新能源的政策、法规;研究提出企业资源节约、综合利用和发展环保、新能源的政策措施;组织开展工业循环经济,推进清洁生产工作;指导和推动以资源节约、资源综合利用和节能降耗为主要内容的新品种、新技术开发和设备改造;指导和协调工业环境保护和环保产业的发展。
(七)企业科
会同有关部门研究提出企业改革的政策和措施;推进建立现代企业制度;参与指导和协调国有企业实施战略性改组;提出企业股份制改造有关意见;对各种经济成份的企业实行宏观管理和指导,规范企业行为;参与指导企业直接融资、国有企业扭亏脱困工作;推动企业管理创新,总结推广企业管理经验;规范企业各项基础性管理,指导企业内部运行机制的转换工作;承担市减轻企业负担领导小组办公室工作。
(八)综合运输协调科(船舶工业管理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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