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件四:
2007年市州非量化目标考核细则
第一项:深入推进素质教育。 (4分)
考核标准:大力推进素质教育工作深入开展,积极深化基础教育课程改革,认真贯彻执行《四川省义务教育学校实施素质教育八条规定》、《
四川省教育厅关于印发四川省初中毕业及升学考试制度改革的意见(试行)的通知》、《
四川省教育厅关于印发四川省示范性普通高中招生改革的意见(试行)的通知》、《
四川省教育厅关于组织开展义务教育阶段学校课外活动的通知》、《四川省教育厅关于印发四川省进一步推进素质教育十条意见的通知》。
全年总结本系统2个以上工作典型并加以宣传推广。凡有典型经验得到省级以上部门表扬或推广的,加1分;凡有违反文件“规定”的典型案例,每发生一起,扣1分,扣完为止。
第二项:加强中小学德育工作。(3分)
考核标准:深入贯彻《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中小学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的若干意见》,加强和改进中小学德育工作,领导重视,措施有力,成效明显。
第三项:大力推进县域内义务教育均衡发展。(4分)
考核标准:1、研究制定本区域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意见,提出目标任务、实施步骤和政策措施。1分
2、均衡配置教育资源,积极改善农村学校、城镇学校办学条件。1分
3、抓好典型,积极推进以义务教育均衡发展为重点的示范县创建工作。1 分
4、规范办学行为,认真执行“就近免试入学”原则,坚持校内均衡编班。1分
市州凡有获得“省义务教育示范县”称号的县,加1分;有典型经验在全省推广的加0.5分;凡有违规办学典型案例的,扣1分。
第四项:加强师德师风建设,建立师德建设长效机制;深化人事制度改革和收入分配制度改革,完善以岗位管理为基础的教师聘任制;进一步加强农村义务教育教师队伍建设和管理,合理配置城乡教师资源,积极探索和建立农村教师补充、提高长效机制。扎实推进四川省中小学教师素质能力建设“三大计划”工作,大力加强农村中小学教师队伍建设。(9分)
考核标准:1、师德建设长效机制基本建立,成效明显,得1分;有典型人物受到市州以上教育部门宣传学习的,加1分;辖区内发生重大的违反师德要求的典型人物和事件的,扣1分。
2、进一步完善以岗位管理为基础的聘用管理制度,收入分配制度改革顺利进行,及时妥善处理实施中出现的问题,教职工反映良好的,得1分;凡在实施过程中教职工意见大,反映、上访人员较多的,发生群体到省以上上访事件的,扣1分。
3、建立了城区中小学教师到农村学校服务期制度和县城内中小学教师定期交流轮换制度,且实施面占本市(州)所辖县(市、区)100%的,得1分;凡未实施城区中小学教师到农村学校服务期制度和县城内中小学教师定期交流轮换制度的,扣1分。
4、认真贯彻川教[2006]60号文件精神,积极探索本地义务教育阶段农村教师队伍建设和管理的新途径、新办法,得2分;在全省得到宣传和推广的,加1分;凡辖区内农村义务教育教师队伍建设和管理制度不健全,措施不力,贯彻落实不到位,与全省差距较大的,扣1分。
5、认真贯彻落实四川省中小学教师素质能力建设“三大计划”,制定本地区中小学教师素质能力建设“三大计划”的贯彻实施意见,落实教师培训专项经费,组织实施全员培训。1分
6、组织本地区省级骨干教师参加省级培训任务,培训缺席率不超过3%。1分